湖南母親臥床後,做保姆的二女兒不管母親,因恨哥姐分母親積蓄?

2022-07-01     半世煙塵

原標題:湖南母親臥床後,做保姆的二女兒不管母親,因恨哥姐分母親積蓄?

84歲的周桂鳳半年前長了一場病,至此臥床不起,24小時都需要有人貼身照料,經過協商,四個子女分成兩組,每組輪流照顧母親半個月。

就在前幾天,輪到了大女兒陳彩霞和四兒子文志華這一組過來換班,陳彩霞離很遠就聞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她走到母親床前,一掀開被子才發現,母親的個人衛生根本沒有清理,看樣子都有些時日了,最後還是她辛辛苦苦幫母親擦了澡,並洗了被褥。

周桂鳳見到小兒子文志華就開始抱怨,說自己吃不飽,原來她臥床後吞咽能力下降,只能喝粥這樣的流食,可是三兒子照顧她時,經常給買包子,她根本咽不下去,只能幹餓著,所以文志華聽到母親被這樣對待時,急忙掏出手機將母親的抱怨錄了下來,好做為他找二哥文志強討說法時的證據。

文志華來到村部找到村幹部,村幹部知道文志華又來告文志強的狀了,兄弟倆早就不和,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了,村幹部也不好調解,乾脆通知文志強來村部。

不出所料,文志強夫婦趕來後,馬上就和文志華吵了起來。

文志強的妻子在現場數落起四弟,指責他好吃懶做只會打牌,和母親在一起生活的十多年裡,只會啃母親老,既然四弟得了母親好處,就該在照顧母親上多出力。

文志華當然不肯承認,反指責三嫂胡說八道,到底什麼原因,讓兩兄弟反目呢?

原來,文志華一家和父母都住在老房子中,按照當地風俗,老房的一半產權歸文志強所有,文志華建新房時拆掉了老房子,之後母親就跟隨文志華一起生活。

在文志強夫婦看來,正是因為自家當初同意了四弟建新房,才主動讓出了老宅那一半產權,而母親又跟隨四弟一起生活,還幫襯了他不少,這不是兩頭便宜都占嗎?

按理說,四弟贍養母親也會出錢,何來占便宜一說?原來,父親離開時收的禮金都由母親把持著,母親去四弟那裡住自然帶著這筆錢,文志強夫婦至今不知道具體金額,他們認為文志華想貪這筆錢,矛盾由此而起。

周桂鳳三次住院的錢都是文志華拿的,所以他認為三哥三嫂指責自己,就是找藉口不照顧母親,同理,文志強也認為文志華想撂挑子。

為何周桂鳳的子女有的姓陳有的姓文呢?周桂鳳結過兩次婚,和前夫生了兩個陳姓女兒,和第二任丈夫生了兩個文姓兒子,文志強和文志華還是親生兄弟。

根據鄰居講,平時照顧周桂鳳的確是陳彩霞和文志華比較多些,至於三兒子和二女兒怎麼照顧不太清楚。

周桂鳳比較要強,即便住院也只花自己積蓄,她住院期間,文志華將大姐喊過來搭把手,大姐保管起母親的積蓄,就是這個舉動進一步惡化了兄弟姐們之間的關係

根據文志華講,雖然名義上是每一組照顧半個月,可在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都是自己和大姐在照顧著母親,其餘兩個子女照顧得很少,其中二姐陳彩雲在外做保姆,基本不管母親。

為什麼兩個兒子為母親積蓄計較,而錢被大女兒管理呢?周桂鳳也不傻,正因為兩個兒子總是爭吵,她才把錢交給女兒保管,結果陳彩霞得到這筆錢後,二妹陳彩雲又對大姐有了意見,姐妹又鬧掰了。

簡單總結,就是母親手裡有筆錢,本來三兒子和四兒子在爭,結果大女兒拿到手後,二女兒也鬧了情緒。

按照當初協議,母親由兩個兒子照顧,兩個女兒採取自願原則配合兒子,周桂鳳生病後,老二陳彩雲曾提議找保姆照顧母親,文志華不幹,他覺得老人子女這麼多還找保姆讓人笑話,而且陳彩雲本身就是職業保姆,還需要再找?

文志華和陳彩霞提出,每人給陳彩雲500元,由她照顧保姆,結果陳彩雲不幹,她寧可照顧別人家老人,也不照顧自己母親。

文志華和文志強家僅一牆之隔,而周桂鳳的房子就夾在兩個兒子房子中間,村幹部提議,讓老人住進兒子家輪流照顧,老三文志強表示拒絕,他覺得母親那筆錢一直在文志華手裡,自己不知道多少錢,所以由四弟照顧是應該的。

村幹部將文志強的意思轉達給文志華,又提議既然因錢而起,不如公開金額和花銷,打消兄弟姐妹之間的顧慮,這回又輪到文志華和陳彩霞拒絕了。

見調解困難,村幹部只能指派專人上門監督四個子女照顧老人的情況,以此提高周桂鳳的生活質量。

周桂鳳本該到了頤養天年的時候,沒成想四個子女因為互相積怨,坑苦了母親。

看了周桂鳳老人的遭遇,我不勝唏噓,四個兄弟姐妹翻臉,居然是兩個兒子互相翻臉,兩個女兒也互相翻臉,誰說親兄弟姐妹就一定親?

周桂鳳和前夫生了兩個女兒,分別是陳彩霞和陳彩雲,前夫不在後,又改嫁給了第二任丈夫,生了文志強和文志華,兩姐妹和兩兄弟都是同母異父的關係。

按理說,即便兄弟姐妹之間鬧矛盾,也應該是姐弟之間,但最後變成了姐妹之間,兄弟之間,其中陳彩雲不待見大姐替母親保管那筆繼續,而文志強又懷疑四弟照顧母親的目的也是為了占那筆積蓄。

看得出來,家庭內部一旦產生矛盾,同父同母的姐妹和兄弟之間隔閡比同父異母的姐弟之間更大,只是因為血緣關係讓他們無所顧忌?在我看來,他們分明都是在表達對另一組的不滿,但不好直接對同母異父的人發作,只好拿自己兄弟或姐妹發作罷了。

怪只怪當初協議分配組別時比較巧妙,可是話說回來,一旦將兩兄弟和兩姐妹分配到同一組,或許比現在爭得更厲害,之所以將血緣關係拆開,就是為了防止兩姓之爭。

周桂鳳的三兒子文志強和二女兒陳彩雲,吃相有些難看,雖然大姐和四弟也並非沒有私心,可在贍養母親問題上,文志強和陳彩雲連及格都沒做到,讓人笑話。

相比較大姐和四弟,二姐和三弟更像是一家人,那就是同為不孝子,他倆的做法,連為人子女的基本義務都沒有盡到。

先說三兒子文志強,他也照顧母親了,但他照顧母親的方式,更像飼養而不是贍養,母親臥床不方便,他就任憑母親就床解決,從不為母親打掃衛生;母親咽不下固體食物,他就給母親買包子,導致母親挨餓,他所謂的照顧母親,無非是走走形式,別說把母親當親人看,都沒有當人看。

再說說二女兒陳彩雲,她作為職業保姆,半輩子都在別人家照顧別人的父母,而輪到自己母親需要人照顧時,她反而甩手不管了,即便大姐和四弟要出錢給她,她也不管,反而勸大姐四弟去外面找保姆,這種連自己親生母親都不管的保姆,哪家老人敢放心讓她照顧呢?

兩人不照顧母親的理由只有一個,就是沒撈到那筆錢,人性的自私一覽無餘。

孝順父母,從來與錢無關,雖然周桂鳳老人還有子女管,但幾個子女為了錢而罔顧親情,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要說周桂鳳唯一的錯,就是沒有事先把手裡的錢劃分清楚,也沒有藉此給幾個子女劃定責任和義務,可是反過來想,有誰比母親更了解自己孩子呢?或許正因為周桂鳳太過了解自己的孩子,才沒有敢把錢提前劃分吧?她是否擔心分家產大戰提前上演?

周桂鳳老人手裡有一些積蓄,一方面是她一生積攢的零花錢,另一方面是給老伴辦後事時收的禮金,加起來不會太多,但對幾個並不富裕的子女來說,卻是途徑不多的掙錢之道。

但幾個子女為了這筆錢竟然賭上了氣,錢由最孝順的大女兒保管,算是相對最好的結果了,雖然沒有人知道她是否有私心,但二女兒和三兒子的不孝卻是寫在臉上,表現在行為中的,一旦讓他們拿到錢,或許母親連住院錢都沒有。

孝順是人的一種本能,也是最基本的人性,與錢沒有任何關係,一旦哪個子女孝順父母非要用錢來衡量和評判,這樣的子女難以稱之為孝子。

結語:

周桂鳳如今臥床不起,餘生不多,但凡有心的子女,都改感恩一下自己還有母親真好,可惜陳彩雲與文志強看不到,這既是母親的不幸,也是子女的不幸。

或許父母當初沒有教育好他們,可是他們也有各自的子女,這種言傳身教都會被子女看在眼裡,真的好嗎?

是人都有老的一天,等到他們老去並需要人照顧的那一天,他們的子女是否也會不管他們?畢竟他們用實際行動教育了子女不孝的「合理性」。

我勸二女兒與三兒子能夠及早醒悟,承擔起自己的義務,盡到為人子女的責任,這既是為自己的孩子做榜樣,也是為人的本分。

如果仍舊執迷不悟,相信未來某一天他們會醒悟,當初到底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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