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改制需要買斷工齡,還剩三年就退休,買斷工齡合適嗎?

2022-02-19     小梅趣圖

原標題:單位改制需要買斷工齡,還剩三年就退休,買斷工齡合適嗎?

現在生活壓力越來越大,住房以及健康支出就占生活支出的很大一部分,有很多網友也常在網絡上調侃,年紀輕輕就想要儘快退休,享受退休生活。為什麼退休生活這麼吸引社會人呢?

養老保險,顧名思義就是用來養老的一種保險金,即在工作人員失去勞動力之後,會有社會保障部門來為其支付一定的養老金額,確保其生活不受影響。那如果自己還剩三年退休,單位改制計劃買斷工齡,這種做法合適嗎?自己會不會吃虧?

一、關於買斷工齡

就現在的市場機制而言,買斷工齡是違法的!一般情況下,勞動法不允許用人單位對當事人進行買斷處理。但如果受到客觀情況的影響,比如公司倒閉之類的,雙方達成協議之後,法律上也是允許買斷情況出現的。

如果企業出現不得不買斷的情況,且當事工作人員還有三年退休。這種情況下很可能這個員工已經是企業的老員工了,可能在本單位已經乾了二十多年甚至是三十年的時間了。

如果是個年輕人,單位不可能會去買斷工齡。因為按照規定,買斷工齡需要向工作人員支付買斷的時間段內的工資。企業不可能支付十年以上甚至是二十年的工資去進行改制,這樣從企業角度來考慮的話真的是虧大發了。

搞清楚買斷工齡的情況,也就是說自己其實已經快要退休了,這種情況下被單位買斷工齡,其實相對而言還是挺合適的,並沒有吃什麼虧。

二、買斷工齡後的實際收益

買斷工齡的費用是如何支付的呢?通常情況下,單位會按照工齡的長短來確定員工買斷的費用。正如我們前邊提到的,在自己還剩三年退休的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買斷,那當事人的工齡一定達到了二三十年的時長。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選擇買斷工齡,當事人可以獲得的收益大概是三十個月以上的全額工資,三十個月換算下來就是兩年半。這意味著當事人可以在接下來的三年內,不用為資本打工就可以拿到兩年半的全額工資。並且這筆工資就像是直接投資一樣,是一次性到帳的,不存在其他剋扣問題,需要用錢也可以及時取出來。

不說不用幹活就拿到這麼多工資,即使是正常上班,估計也比這筆買斷費多拿不了多少錢。況且在不去原單位上班的這段時間,當事人還可以干其他的工作。也就是說,這個勞動力是自由的,人是自由的,自己可以去干別的工作再賺到雙份的錢。

與此同時,當事人可以利用這筆買斷費進行合理的投資理財,在自己擁有雙保險的情況下再加一份收入。從這個角度來看,在離退休還剩三年的時候同意買斷,實在是穩賺不賠,是一筆很划算的生意。

三、買斷可能獲得雙倍收益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其實買斷工齡這一點對於員工來說是完全有益的。基本上可以說是提前拿著工資享受退休生活,如果想要賺錢的話,也是有充足的時間去拿雙倍薪資。

同時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針對退休年齡在五年之內的人群,如果工作單位基於實際情況必須買斷當事人工齡,當工作人員滿足一定條件時,用人單位很可能需要向當事人支付雙倍的薪資進行賠付。

換句話說,如果當事工作人員滿足雙倍賠付的條件,且當事人距離退休就只有三年的時間,那很顯然滿足退休年齡在五年內的賠付標準。一旦滿足條件,當事人可以申請獲得雙倍的賠付。如果按照前面所說的三十個月的雙倍進行賠付,那當事人大概可以獲得六十個月的賠償金額,也就是說當事人可以拿到五年的全額工資。

在滿足雙倍賠付標準的情況下,當事人提前退休三年,享受五年的工資收入,不管從什麼角度出發考慮,都可以說是穩穩地賺了一大筆。

當然雙倍賠付的條件與工作人員在職期間的貢獻值息息相關,我們大多數被買斷的「打工人」可能無法達到具體要求。但儘管是賠付三十個月的全額工資,對於當事人來說也是賺到了。

四、被買斷之後的後續工作

我們都知道,一旦被用人單位進行買斷操作,那養老保險就會斷交,而養老保險實施的一個前提就是需要當事人繳納夠足夠年限。買斷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將不會再為當事人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用,這部分費用就需要當事人自己承擔。

但養老保險需要繳納的數額並不多,只會占到培訓金額中的很小一部分,所以當事人可以放心繳納。在被用人單位買斷後,當事人需要及時聯繫單位的人事管理,儘快從原單位轉出自己的社保關係。在沒有工作單位之後,當事人可以以靈活就業的形式繼續參保,不過這種情況下,參保費用就只能自己繳納了。

但這種情況並不會影響到退休金的領用,因為退休金是按照參保年限來確定的,只要交夠足夠的年份,就不會影響退休金的發放。從這個層面來看,同意買斷也不會影響到退休金的領用,還可以在不用付出勞動的情況下獲得一定的工資收益,可以說是十分划算。

因此我們在考慮單位改制是否買斷的問題時,更多的不應糾結於是否同意買斷,而應該糾結於買斷之後用人單位將賠付多少買斷金。是三十多個月的全額薪資,還是雙倍六十個月的全額薪資。

勞動法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要對當事人進行買斷處理,必須按照工齡一年享受一月補貼的方法進行培訓。當事人必須明白這一點,以防用人單位在賠付時長上鑽空子。

總結:

用人單位改制計劃對當事人進行買斷處理,這種情況下必須就事論事進行分析。總之對於距離退休僅剩三年這種情況,我認為這種操作不論是從哪個方面來看,對當事人都是有益的。既可以享受到全額兩年半的工資收益,又可以在自由身之外重新干一份工作,即很可能會實現雙倍收入。

但一般而言,用人單位是不允許買斷工齡的,除非是公司面臨倒閉或者是其他特殊情況下。你認為單位買斷工齡對於當事人來說划算嗎?如果你遇到單位買斷工齡的情況,你會同意嗎?評論區告訴我吧!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7c63352ebf0cbcd695d1b178ec5d26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