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是一個11名在編幹警組成的大家庭,其中法官6人,年人均辦案量200餘件。如果說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刑事審判監督則是這道防線的最後一道關口。
2018年1月,一起不公開審理的特殊案件,在塵封近10年後,突然在網上報道,迅速吸引了公眾視線並引發各種猜想和質疑。一案在前,該庭法官深深感到這起案件的處理,不僅是對原審辦案質量的檢驗,也是對申訴審查工作的一次嚴峻挑戰。案件立案後,合議庭多次研究討論,形成了三點共識:一是事實是通往真相的唯一路徑,必須靠「鐵證」辦「鐵案」;二是依法裁決,實事求是、有錯必糾;三是全程邀請媒體監督,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為弄清事實真相,查清每一個細節,在5個多月的時間裡,合議庭成員共計出差112天,加班700.8小時,行程2萬多公里,先後赴6省市12個市縣鄉村,詢問與案件相關的人員144人(次),製作筆錄172份40餘萬字,製作同步錄音錄像210多個小時;調取書證70份;就專業問題諮詢省內外專家14人;製作重要時間節點捲軸長達6米;形成再審審查報告321頁11.3萬字。對各申訴人的申訴理由、律師的代理意見、提交的證據材料和申請調查核實的證據,以及輿論關注的問題逐一進行認真細緻的調查核實,給出答案。在查清案件事實基礎上,公開開庭宣告審查結論,依法駁回了10名申訴人的各項申訴請求,邀請多家媒體現場監督,該案的辦理和司法公開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審判監督第一庭庭長姜春艷說,司法中萬分之一的失誤,對當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傷害。無論是簡單還是複雜的案件,無論是哪一級法院的原審案件,只要他們發現是冤假錯案,就必須依法進行糾正,堅決守住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2014年至2018年,全省法院通過刑事再審程序改判無罪案件共計21件,宣告26人無罪。這21件案件中,由該庭提起再審或指令再審的案件有16件,占比76.2%。2018年12月26日,該庭組織全省法院對6起刑事案件集中公開開庭宣判,9人被宣告無罪,彰顯法律權威,凝聚人心、傳播法治,社會效果顯著。
假釋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項重要刑罰執行制度,正確適用假釋,是有效發揮刑罰功能的需要,也是保障人權的需要,更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要。我省假釋比例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為推進這一問題的解決,該庭與省司法廳、省檢察院相關部門共同制定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假釋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兩到三年我省假釋案件比例達到或接近全國平均水平的工作目標。該庭積極發揮典型案例示範引領作用,2019年4月24日依法提級公開開庭審理張某假釋案,當庭宣判對罪犯張某予以假釋並釋放。開庭前,合議庭成員會同省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到大山深處的被害人家中聽取其對張某犯罪行為的諒解和假釋的意見,到社區矯正機構核查評估意見的客觀性、真實性,核查保證人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了解張某假釋後生活、參加社區矯正、親屬幫教等情況,確保將案件辦成鐵案。該案的順利審結,對規範我省假釋案件的審理程序、審理內容及庭審模式,讓社會公眾知曉、理解、認同司法機關對符合假釋條件的罪犯依法適用假釋,鼓勵服刑罪犯積極改造、儘早回歸和適應社會均有積極意義,獲得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
多年來,該庭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充分發揮刑事審判監督依法糾錯、維護生效裁判權威的職能,得到了廣泛認可。榮獲「2017至2018年全省政法系統先進集體」稱號,省法院記集體一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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