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發改委正式下發了《關於發布2019年第三批31家通過清潔生產審核評估單位的通知》(京發改[2019]1762號),公布了31家通過清潔生產審核評估的單位名單。
根據《北京市清潔生產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通過審核評估的實施單位,享受審核費用補助。
實施單位為非公共機構的,對實際發生金額10萬元以下的審核費用給予全額補助,實際發生金額超過10萬元以上的部分:對自願性審核給予50%補助,審核費用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對強制性審核給予30%補助,審核費用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3萬元。
實施單位為公共機構的,根據實際發生的審核費用給予全額補助,最高補助額度不超過15萬元。
發改君特別提醒,請這31家單位於2019年12月31日前將清潔生產審核費用補助申報材料報送至北京節能環保中心,並辦理補助資金撥付事宜。
申報清潔生產審核費用補助資金所需材料清單:
一、清潔生產審核費用補助資金申請表。
二、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未完成三證合一的單位還需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
三、實施單位與諮詢機構簽訂的合同。
四、實施單位與諮詢機構付款憑證複印件。
五、實施單位與諮詢機構往來票據複印件。
六、經辦人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
以上材料各一式1份且需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