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

2023-08-12     幸福東台

原標題: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我市2023年度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進行調整

來看看有哪些調整吧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其計算口徑

自2023年7月1日起,職工個人和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按職工2022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職工月平均工資參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

自2023年7月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上限為28500元,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下限按我市現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其中:市直、亭湖、鹽都、開發區、鹽南高新區、大豐、東台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070元,建湖、射陽、阜寧、濱海、響水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40元)。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基數上限為28500元,下限為3800元。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到元(見分、角進元)

調整後的繳存基數從2023年7月1日開始執行

請各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數調整工作。

各單位接通知後,請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服務大廳或到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受理點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手續。

據住建部網站消息

為更好滿足群眾

異地辦理住房公積金相關業務需求

近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

關於整合住房公積金個人證明事項

推動「亮碼可辦」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到,2023年8月底前,相關功能在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和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台上線運行,「亮碼可辦」推廣使用,原有紙質證明及出具方式並行使用、同時有效,過渡期1年;2024年8月起,全面實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證明事項「亮碼可辦」

通知還提出精簡整合證明材料、調整證明開具方式、暢通窗口查驗功能、優化業務辦理流程、健全協同工作機制五項工作任務。

《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個人信息表》

辦理流程及查驗方式

繳存人辦理住房公積金相關業務,在需要出具職工繳存證明、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和貸款結清證明時,改為出具《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個人信息表》。具體辦理流程及查驗方式如下:

一、出具方式

繳存人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自行申請開具《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個人信息表》,提交後將以「電子碼」形式自動生成。

01

第一步

繳存職工登錄微信「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選擇「服務—業務辦理電子碼—信息表申請」,點擊提交按鈕申請電子碼。

02

第二步

提交後顯示電子碼,電子碼申請當天24時自動失效,電子碼被查詢後即失效。

03

第三步

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員出示電子碼。

二、查驗方式

受理地公積金中心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台錄入「電子碼」編號,查驗《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個人信息表》相關內容。受理地公積金中心查驗後,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台自動生成相關查驗記錄,業務屬地公積金中心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台查看,無需發送回執。

@幸福東台 姊妹號集合,長按二維碼關注。

監製丨小東 編審丨小鹿

主編丨小飛 編輯丨成邦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49933813c34769f7cf0d103623a5d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