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日常經營過程中,會產生不同類型的發票,哪些應該保管好用來抵扣呢?
1.農產品收購和農產品銷售普通發票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例外: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
2.《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2.旅客運輸相關憑證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的購買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應當與實際抵扣稅款的納稅人一致。
2.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需要注意的是:「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限於與本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本單位作為用工單位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納稅人允許抵扣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後實際發生並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稅扣稅憑證註明的或依據其計算的增值稅稅額。
舉例如下:甲公司的財務人員收到2張網約車的發票,分別是紙質普通發票和電子普通發票,由於2張都是普通發票,因此未抵扣進項稅。
正解:網約車的電子普通發票可以按照發票上註明的稅額,抵扣進項稅,紙質普通發票不能抵扣。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第六條第一項: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
2.《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
3.通行費普通發票
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5%)×5%
舉例如下:甲公司的財務人員收到2張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普通發票,1張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稅率,另一張左上角無"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不徵稅"。由於兩張都是普通發票,因此未抵扣進項稅。
正解: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稅率或徵收率的通行費電子普通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稅率欄次顯示"不徵稅"的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
一圖說清楚企業哪些票可以抵扣
收到 「異常憑證」不能抵扣?「三招」教你防範
一、什麼是異常憑證?
【 「異常憑證」範圍】
走逃(失聯)企業存續經營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對應屬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入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範圍。
1、商貿企業購進、銷售貨物名稱嚴重背離的;生產企業無實際生產加工能力且無委託加工,或生產能耗與銷售情況嚴重不符,或購進貨物並不能直接生產其銷售的貨物且無委託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蹤不納稅申報,或雖然申報但通過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相關欄次,規避稅務機關審核比對,進行虛假申報的。
二、稅務機關會如何處理「異常憑證」呢?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按不同情形區分處理:
1、尚未申報抵扣,暫不允許抵扣
2、尚未申報辦理退稅,暫不辦理退稅;
3、已經申報抵扣的,一律先作進項稅額轉出;
4、已經辦理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可按照異常憑證所涉及的退稅額對該企業其他已審核通過的應退稅款暫緩辦理出口退稅,無其他應退稅款或應退稅款小於涉及退稅額的,可由出口企業提供差額部分的擔保。
5、經核實,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或出口退稅相關規定的,企業可繼續申報抵扣,或解除擔保並繼續辦理出口退稅。
三、那麼應該如何防範風險呢?
第一招:業務真實是前提
取得發票必須源於真實的業務,且真實業務也要確保各環節手續完整。
一、儘量通過銀行對公帳戶將貨款劃撥到交易對方的銀行帳戶內,並留存銀行轉帳回單。如果對方提供的銀行帳戶與發票上註明的信息不符,應當引起警惕,暫緩付款,對購貨業務進行進一步審查。
二、儘量通過正規渠道運輸貨物,比如物流公司、快遞公司,取得正式的物流託運單或者快遞單,方便作為貨物流環節的第三方證明材料。如果無法取得正規運輸憑證,需保留完整、清晰的貨物運輸過程中的交接環節憑證,比如提貨單、出庫單、驗貨單等,並嚴格要求交接貨雙方簽字蓋章。
三、仔細比對發票信息,公司名稱、稅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金額、銀行帳號、發票專用章等信息一一比對。尤其是對新供貨企業或者臨時供貨企業(包括網店),更應作重點審查。
第二招:加強供應商評級管理
在交易前通過對交易對方的稅務登記信息、經營規模、企業資質等相關情況進行了解,可以要求供貨企業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必要時到供應商實地考察,是否具備生產經營能力。同時,為了規避發票風險,在合同簽訂時候也應該對發票的開寄送等要求和權責給予明確。
另外,我們可以通過一些官方或大型平台的公開數據查詢企業的信用情況。
1.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的門戶網站查詢納稅人的信用等級、對外公開的納稅黑名單、發票真偽及流向查詢等信息。
2.可以到大型平台的公開數據查詢企業的信用情況,比如成立時間,企業違規記錄等信息。
3.可以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企業是否存在異常經營信息。
第三招:健全報帳打款的財務管理內控系統
防範異常憑證的關鍵點,還是在於企業財務部門要建立好完善的財務管理內控系統。比如,所有的報銷入帳的發票,應具備相應的合同、物流單據等相關證明材料,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簽字,並由專人嚴格按照流程審核通過後,才能給對方打款。
為了保障公司的利益,企業會計等相關人員也應對業務員做好基本的背景調查,同時嚴格按照流程審核報帳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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