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開始到結束,最應注意的事項

2020-07-19   中師拆遷律師

原標題:拆遷開始到結束,最應注意的事項

一、發布拆遷公告階段

拆遷始於拆遷公告的公布,自這一時刻起,您就應該開始注意自身權益的保護。在這一階段,您應該著重關注以下幾點:

(一)認真閱讀公告內容

(二)確定拆遷許可證的合法性

合法的拆遷許可證需要具備以下證書及文件:

1、建設項目批准文件;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國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4、城市房屋拆遷資格證書;

5、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文件;

6、拆遷計劃,包括項目基本情況、拆遷範圍和方式、搬遷期限、工程開工和竣工時間等;

7、拆遷方案,包括被拆遷房屋狀況、補償款和補助費預算等。

(三)拆遷範圍確定後,在拆遷範圍內您應注意暫停辦理下列事項:

1、新建、改建、擴建房屋;

2、房屋租賃;

3、改變房屋、土地用途。

如果您的房屋所在的是集體土地,將停辦:

1、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設用地;

2、審批新建、改建、擴建房屋;

3、辦理入戶和分戶,但因婚姻、出生、回國、軍人退伍轉業、經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親屬、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等原因必須入戶、分戶的除外;

4、核發工商營業執照;

5、房屋、土地租賃;

6、改變房屋、土地用途

二、商談和協議簽署階段

(一)明確拆遷建設項目的性質

在此階段,您首先應該明確您的房屋涉及的拆遷是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房屋拆遷還是經營性建設項目房屋拆遷。相關法律法規對於兩種不同的拆遷有著不同的規定。

(二)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拆遷人應當與您訂立拆遷補償安置書面協議。您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選擇貨幣補償的,協議應當規定補償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遷期限和違約責任以及約定的其他條款;選擇產權調換的,您與拆遷人還應當就房屋位置、房屋面積、差價結算、房屋承租人的安置等訂立協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您應當辦理房地權屬註銷登記手續。

如果您利用宅基地內自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拆遷人除應對您予以補償、安置外,還應當適當補償您停產、停業的經濟損失。

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經濟損失的,拆遷人應結合被拆遷房屋的區位和使用性質,按照規定標準給予您一次性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如果您的房屋為公益事業用房,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在拆遷補償中需要注意的一點是,您的合法權益應當受到保護,但如果您被拆除的房屋是違法建築或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您將不能得到補償;您的房屋屬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您僅能按照重置成新價結合剩餘期限得到適當補償。

(三)評估

在拆遷中您的補償款的取得要以評估的結果作為依據。對於評估,您需要了解以下要點:

實行貨幣補償的,將根據您的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確定。您的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包括房屋的重置成新價和區位補償價。拆遷人應當委託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以下簡稱評估機構)對您的房屋進行評估,並將評估報告報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您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持您委託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向區、縣國土房管局提出申請,由區、縣國土房管局指定評估機構覆核,並按覆核結果補償。評估機構覆核的費用,由過失方承擔。市國土房管局按照國家有關評估機構資質管理的規定會定期公布符合規定條件的評估機構名錄。

(四)出租房屋拆遷中所有人、承租人與拆遷人關係的處置

出租房屋的拆遷,將涉及房屋所有人、承租人與拆遷人關係的處置問題。作為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您需要對以下內容給予關註:

拆遷租賃房屋,所有權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的,或者所有權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所有權人給予補償;所有權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所有權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所有權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拆遷租賃房屋實行產權調換,拆遷人提供的產權調換房屋在規劃市區內(在規劃市區外的房屋拆遷除外)、與原房屋價格相當並且使用面積不低於原房屋使用面積的,所有權人、房屋承租人應當服從。

拆遷執行本市規定租金標準的私有出租房屋,拆遷人給予補償,房屋承租人應當按照市人民政府關於解決城鎮私有標準租出租房屋問題的有關規定搬出。房屋承租人搬出確有困難的,拆遷人可以給予資助或者提供房屋臨時安置。

(五)公房的拆遷

如果您的房屋屬於已購公房,您應關注以下對已購公房的特別規定:

拆遷已購公有住房,拆遷人應當按照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對您給予補償,政府對您不再提供經濟適用住房。您的住房超過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的,拆遷人應當扣除超標部分的補償款中屬於應當上繳財政或者返還原售房單位的部分,並分別上繳或者返還。

(六)產權不明的房屋

拆遷產權不明確的房屋(包括在區、縣國土房管局公告的搬遷期限內產權仍未明確的),或所有權人下落不明或者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答覆的,經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由拆遷人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標準給予貨幣補償後先行拆遷。補償款由拆遷人向公證機關辦理提存公證,並將被拆遷房屋的有關證明文件交區、縣國土房管局保存。

(七)拆遷補償之外可獲得的費用

私有房屋和已購公有住房的自住人、執行本市規定租金標準的出租住房的承租人住房確有困難的,拆遷人應當支付搬遷補助費。

拆遷住宅房屋的,搬遷補助費根據原住房建築面積和規定的補助標準計算;拆遷人負責搬遷的,拆遷人不再支付搬遷補助費。

拆遷非住宅房屋的,搬遷補助費包括:

(一)設備搬遷、安裝費用。

(二)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照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

被拆遷私有房屋和已購公有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租賃房屋的承租人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屆滿前搬遷的,拆遷人可以給予提前搬家獎勵費。

拆遷住宅房屋,搬遷補助費根據被拆遷正式房屋的建築面積計算,城、近郊區按照每平方米20元補助;遠郊區、縣按照每平方米15元補助。由拆遷人出車搬遷的,不予補助。

拆遷非住宅房屋,其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按照被拆遷正式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5元計算;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照設備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補償。

被拆遷私有房屋和已購公有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租賃房屋的承租人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屆滿前搬遷的,提前搬家獎勵費按照提前的日期計算,城、近郊區每戶付給500元至5000元;遠郊區縣每戶付給200元至2000元。

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經濟損失的,對您會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使用性質,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500元至1500元給予一次性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屬出租非住宅房屋的,對承租人的停產、停業損失,按照雙方協議約定給予補償;雙方沒有約定的,參照前款規定的標準對承租人給予適當補償。

三、執行、強拆階段

如果您與拆遷人不能在拆遷期限內達成補償安置協議,您的房產將可能進入強行拆遷階段,在這一時期,您與拆遷人的之間的矛盾衝突將白熱化,您應特別關注自身利益的維護,充分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身權益。

(一)達不成補償協議申請裁決

如果在區、縣國土房管局公告的搬遷期限內,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自搬遷期限期滿之日起至拆遷許可證規定的拆遷期限屆滿之日前,您可以向有管轄權的裁決機關申請裁決。

(二)聽證程序

本市城市房屋拆遷中,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戶數超過項目拆遷總戶數的40%的,區、縣國土房管局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應當組織聽證。

(三)拆遷現場您應注意:

強制拆遷的執行評估、拆遷和房屋拆除施工工作人員(以下統稱現場工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胸卡上是否註明項目名稱、受託單位名稱、上崗人員的執業資格證書號(包括估價人員的估價師證書號、拆遷人員的崗位證書號等)。

拆遷現場是否公示了以下內容:

1、拆遷許可證;

2、拆遷範圍;

3、拆遷基本法規、規章;

4、拆遷評估補償和補助費基本標準或確定辦法;

5、評估單位資質證書、評估工作人員名單及估價師證書號;

6、拆遷單位資質證書、拆遷工作人員名單及拆遷崗位證書號;

7、拆除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拆除施工人員情況;

8、拆遷工作流程;

9、拆遷工作紀律;

10、拆遷文明規範和拆遷文明用語;

11、按照規定依您要求予以公示的拆遷估價初步結果。

四、行政及司法救濟階段

當您在拆遷中的權益受到侵害之時,您必須拿起法律的武器,尋求行政和司法救濟途徑,以實現自己的合法權益。對行政及司法救濟,您需要了解以下要點:

(一)行政救濟

在區、縣國土房管局公告的搬遷期限內,拆遷人與您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自搬遷期限屆滿之日起至拆遷許可證規定的拆遷期限屆滿之日前,您向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區、縣國土房管局申請裁決。裁決機關會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決。

在行使行政救濟過程中需要您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決機關將不會受理:

1、已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

2、搬遷期限未滿,或者已超過拆遷期限的;

3、非因拆遷補償安置事項申請裁決的。

除市政府確定的重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以外,同一拆遷項目已裁決居民戶數超過拆遷範圍內居民總戶數5%,拆遷人再申請裁決的,裁決機關也可以不予受理。

您申請裁決時,應當向裁決機關遞交裁決申請書,並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申請書副本。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申請人、被申請人及其委託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2、裁決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3、申請日期。您應當在申請人處簽名或者蓋章。

(二)司法救濟

如果對裁決結果不服,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應注意的是,拆遷人已向您提供房屋的,將不會停止拆遷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