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車司機沒從業證肇事後,保險拒賠11萬 連輸三次官司賠了

2019-05-17     海哥說險

案例說保險:沒從業證,保險拒賠11萬 法院:三次官司都輸了,賠吧!

海哥最近寫了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官司。

其中有好幾起都是因為特殊行業駕駛員需要持有相應的行業從業許可證,不然出事了保險公司不賠。

但是,這些官司中,毫無疑問都是保險公司輸了,海哥寫的這幾起官司中。經過一審、二審、申請複審,基本都是保險公司輸。這個說明,在司法判決中,普遍認同行業許可證或者行業從業證對駕駛員的重要性屬於行政層面的,而不是保險公司免賠免責的依據。

對於這種觀點,海哥還是堅持認為,個案對待。畢竟從業許可證是從業的基本需求,如果從業時相關公司已經把入口管控好了,自然沒有官司。非要等到出事兒了,保險公司要從業許可證了才來打官司。說來說去,與其說保險公司理賠事兒多,倒不如說投保人違規操作,不按國家規定做事兒。

但是內心來說,海哥也覺得保險公司理賠看從業證有點兒沒道理哈。

案例始末

2016年5月19日,李某駕駛牌照為粵S的重型自卸貨車在東莞市某鎮某路段和王某駕駛的粵B牌照中型半牽掛牽引車發生了交通事故。說白了,兩個大貨車撞了。

事故導致李某受傷,緊急前往東莞市某醫院治療產生醫療費793元;後李某轉院到江門市某醫院住院到2016年6月4日,產生醫療費8203元。出院後,李某後續治療陸續產生了各項醫療費10813元,均有投保人某公司墊付。而和李某同車的李X紅也在事故中受傷,醫療費1286元,有投保公司墊付。

該事故經過東莞市交管部門認定,粵s車駕駛員李某負此次交通事故全責。

2016年5月30日,粵S車承保保險公司某財險新會支公司出具了估損單,確定粵B估損修理費6890元+9980元=16870元,粵B車為拖挂車主車和挂車都受損。

2016年6月21日,保險公司出具粵S車估損單,估損修理費為73671元。

估損後,粵S車修理費76271元,拖車費6900元;粵B合計維修費16870元,均由投保公司墊付。

2016年8月11日,投保公司向保險申請理賠,2016年10月18日保險公司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認為根據《保險條款》第一章機動車損失保險第八條第二款第6項、第二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6項的規定,駕駛出租機動車或營業性機動車無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書或者其他必備證書,投保車輛粵S在2016年5月19日出險,駕駛員無法提供貨運從業資格證,符合責任免險事項,故決定對投保公司的理賠事項不予受理。

隨後,投保公司將保險公司告到了法院。

該案歷經了一審、二審、申請複查三次判決。最終保險公司還是輸了官司。

法院認為

1、肇事司機李某持有準駕車型為B2E的機動車駕駛證,和粵S牌照重型自卸貨車的機動車行駛證和證照齊全。涉案車輛及駕駛員不具有貨運從業資格證或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並不導致李某失去駕駛涉案車輛的資格,機動車駕駛證才是對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能力的認定。保險公司沒有舉證證明沒有資格證會顯著增加了承保車輛運行的危險程度。

2、本案涉案的保險條款為保險公司提供的格式條款。就字面意思來說,免責條款中並沒有出現「貨運從業資格證」或「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等表述,保險公司在其條款中「許可證書」或「必備證書」的表述屬於籠統概括的描述。依照《保險法》第十九條規定,該免責條款事實上加重了投保人、被保險人的責任法院依法認定該條款無效。

3、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付111040元給投保公司。

海哥說險

1、對於特定行業理賠需要駕駛員有相關從業證書這個問題,屬於一種常見的理賠條件。很多網友在評論區回復時候,都會說。

2、雖然說從業許可證看起來就是增加負擔的。實際上,海哥想說,還是很有必要的。考取這些從業證,許可證時候,會學習到很多專業知識,法律法規。我們認為正確的一些處置方式,專業上來講都是錯誤的,在考取這些證的時候,都會得到學習。

3、本案例中,保險公司敗訴在於法院認同了「許可證書、必備證書符合保險法第十九條的屬於加重投保人責任的無效條款」。

4、海哥最近寫了多篇同類案例。保險公司均敗訴的理由就是「加重了投保人責任」,這點兒大家要牢記,牢記!!!

本案例來自中國裁判文書網相關案件判決書、公號【家庭保單方案】。圖片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本文我們將多平台同步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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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3eLwCGwBmyVoG_1ZY3e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