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女老師醉酒被家長拉進公廁,事後不慎懷孕,因一句話釀血案

2022-07-06     史家霸唱

原標題:2014年女老師醉酒被家長拉進公廁,事後不慎懷孕,因一句話釀血案

「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漢朝時,班婕妤得漢成帝寵幸,後來卻因為趙飛燕姐妹入宮,遭到排擠陷害,被漢成帝冷落;於是她把自比團扇,秋風一起,她就和團扇一樣被無情拋棄了。男女情感關係向來如此,初見再美好也無法保證日後人心不變,美好如故。

因此,感情方面只宜向前看,不宜沉浸深陷過往中,否則必有禍端。如果今天這一案件的當事人李某能明白這點,或許發生在她身上的悲劇能夠避開,只可惜人生總是沒有如果可言。

李某是一名女老師,在深圳某學校工作的她,一直以勤奮負責、對學生溫柔耐心的態度贏得所有人稱讚,甚至有學生想將自己家裡親戚介紹給她,結束老師的單身生活,但很奇怪,李某的條件也不差,卻年近40都沒結婚,無論誰好心牽線,都沒有下文,日子久了,同事都悄悄議論李某眼光太高。

除了幾個閨蜜,別人並不知道,李某有一段不堪的情感回憶。讀書時,李某與帥氣的男同學章某相戀,兩人感情一度非常好,甚至約好畢業就結婚,畢業季到了她卻將男友和另一個女孩捉姦在床,此事讓李某大受打擊。

章某是李某的初戀,談了多年換來這樣一個結局,李某無法接受,甚至對愛情都徹底失去了信心,分手後便將全部精力都投入工作,從那以後即使有人給介紹對象,李某也因為沒信心經營感情而消極地對待,別人自然不願貼冷臉,於是無疾而終,李某長期保持獨身放棄了結婚念頭。

時間一久,就連父母都放棄了勸說,隨李某去了,李某自己卻又生出結婚的想法。2013年新學期到了,李某發現班上的一名男孩小軍竟然是初戀章某的孩子,頓時情緒十分複雜,家長會上,章某也知道了兒子老師就是當年的校園女友,他似乎還念著舊情,多次邀請相聚。

李某和章某重逢,勾起了過往的美好回憶,卻礙於章某已經使君有婦,有了妻兒,便一再婉拒他,這反而激起章某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心思,他頻頻製造機會偶遇,在她面前提起兩人從前的事,送點小禮物,這些手段很老套卻偏偏讓李某心軟了,她答應和章某私下見一面。

2014年2月的一個晚上,她如約去了章某定好的餐廳,章某不斷勸酒,李某酒量本不好,多喝了幾杯便醉得暈暈乎乎,第二天醒來,她發現自己居然躺在一處公園的廁所里。回憶起昨晚的事,她只記得是章某扶著她離開了餐廳,眼下她衣衫不整,身體明顯存在異常,便懷疑是章某QF。

如果李某有這種懷疑,可以第一時間報警處理,一旦章某趁她醉酒失去意識強行與之發生關係的事得到了確認,章某的行為就涉嫌QJ,依照《刑法》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等嚴重後果還可適用死刑,至於QJ造成被害人懷孕,是否算嚴重後果,司法實踐中不能一概而論。

《刑法》第236條列舉的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定加重處罰情形,包括(一)QJ婦女、JY幼女情節惡劣的;(二)QJ婦女、JY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QJ婦女、JY幼女的;(四)二人以上LJ的;(五)JY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QJ致使被害人懷孕的情形不是犯QJ罪的結果加重情節,但造成被害人懷孕,尤其是幼女或未滿十八周歲女孩懷孕,影響惡劣,對其身心傷害大,可以根據不同個例視為酌情從重情節考慮,回到李某與章某一案,李某若懷疑張某對其實施了QJ,及時報警,章某的犯罪事實確認了,必然要受懲。

問題在於李某沒有報案而是念及以往情分保持沉默,直到發現自己懷孕,才慌了手腳,她忽然冒出一個念頭,要將這個孩子生下來,還要讓章某負責。事實上遇到章某之後,她發現章某的妻子就是當年介入二人感情的「小三」,一直心有不平,再加上此前章某多次聲稱對她是真愛,李某便犯了糊塗。

她主動將章某約出來,說了這件事,章某一改此前的態度,立即讓她將孩子打掉,同時不承認孩子是自己的,他認為李某一定與其他男人有關係。章某的態度讓李某感到心灰意冷,回到學校工作也精神恍惚,但更大的打擊還在後面。

原來,章某的妻子早就懷疑丈夫在外面有女人,悄悄跟蹤他,正好抓住他與李某在一起的證據,跑到學校大鬧,甚至將兒子也叫來校長辦公室,指責李某破壞他人家庭,將錄音和照片等證據甚至丈夫學生時代寫給李某的情書都擺了出來,章某的兒子小軍見母親這樣,也幫著罵李某:「這種人怎麼配當老師!」

因為這番風波,李某失去了工作,章某的冷漠、學生小軍說的那句她不配當老師的話,都不斷在她的精神上施壓,想起自己這些年為了章某二度糊塗,最終落得名聲掃地,幾乎失去一切,李某陷入崩潰,於是,李某將初戀情人約出來,殺害他之後,自己也跳河自盡。

直至血案發生後,其他人才從李某留下的遺書了解到她與章某一事的細節,雖然章某是否QJ還存疑,但從已有情況看,事情確因兩人的初戀情緣糾葛而起,李某放不下當年的那段感情,再次與張某聯繫,後又因種種糾紛故意殺人;

雖然她的刑事責任無法再追究,仍不免讓人惋嘆,男女情事,與其深陷過往,不如清醒地抽身,沒有必要為了一些不值得的人、不值得的往事執著,否則等於自傷。

(涉及隱私,當事人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絡,配合敘事。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3b8ea76bb42f11247c58e2bcfeea64e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