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鄱陽縣積極推進政府採購改革,採取多種有效舉措優化營商環境,規範採購行為,促進政府採購提質增效。2019年,該縣完成政府採購預算24392.81萬元,實際採購金額23277.14萬元,節資約1100萬元。
一是強化監管,營造公平競爭的採購環境。為貫徹落實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的《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方案》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國辦發〔2018〕104號)有關文件要求,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採購市場體系,圍繞促進政府採購領域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該縣全面清理了政府採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嚴格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加強政府採購執行管理,進一步提升政府採購透明度。同時加大查處力度。以檢查促規範;2019年先後組織開展了「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排斥民營企業」檢查、省市政府採購專項檢查等。檢查涵蓋政府採購活動的全過程,重點是委託代理、文件編制、方式變更、信息公告、保證金、評審過程、中標成交、合同管理、質疑答覆等十個方面內容。對所有檢查發現的問題,均下達告知書,並對涉事代理機構給予相應處理和處罰。2019年,共有4家代理機構,3家採購人、1供應商被處罰。
二是出台制度,規範規範政府採購行為。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管理,根據《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制定出台了《鄱陽縣政府採購人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對採購人主體責任、主管預算單位職責、採購人內控管理、採購人操作流程等方面予以了明確。如:要求採購人明確內部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政府採購執行管理。歸口管理部門須牽頭建立本單位政府採購內部控制制度,明確本單位相關部門在政府採購工作中的職責與分工,建立政府採購與預算、財務(資金)、資產、使用等業務機構或崗位之間溝通協調的工作機制。要求採購人結合本單位實際,合理分設政府採購業務崗位,明確政府採購業務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科學配置配齊政府採購業務人員,建立輪崗交流制度以及崗位之間的制衡機制,採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核、採購文件編制與覆核、合同簽訂與驗收等崗位原則上應當分開設置。
同時要求採購人成立不少於三人的採購小組,負責審核採購需求、組織實施自行採購項目等工作。
三是著力轉軌,全面落實政府採購 「放管服」要求。切實按照上級要求,不斷轉變職能,轉變服務方式,著力推進 「放管服」。即:落實「放」權, 激發採購新活力。簡化採購流程,取消了多環節的審核事項,實現了政府採購「直通車」。充分落實了採購人對採購計劃實施備案、代理機構選擇、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下採購方式適用等事項的自主權和主體責任,還權還責於採購單位,激發政府採購發展新動能;加強「管」理,完善採購新體系。加強採購需求編制和履約驗收的管理,強化採購單位內控管理,明確了相關環節流程的執行要求,確保採購活動依法合規,實現政府採購向結果導向型監管的轉變。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有效改進、優化、完善政府採購體系;深化「服」務,提升採購滿意度。加大採購信息公開力度,依法推進採購源頭、採購過程、採購結果等各個環節的公開,從源頭和結果上規範政府採購行為。為方便各採購單位開展政府採購工作,該縣財政局專門印發了《政府採購辦事指南》,將政府採購辦理方式、流程、要求,以及如何辦理付款手續等全部一次性告知,讓大家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