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供應鏈金融是只「披著羊皮的狼」?又應該如何杜絕這種可能?我們又該如何防範?大家一起來看下邊的文章,看看筆者整理分析關於供應鏈金融的相關內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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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恆大、融創、碧桂園等房地產企業巨額債務兌付延期問題愈演愈烈,大型實體企業的債務從單純的銀行債、債券債向整個供應鏈深處傳遞,對我國中小型供應鏈企業產生破壞性的連鎖反應。這其中供應鏈金融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以恆大集團為例,根據2020年恆大集團財務報表顯示,其在1.95萬億的總負債中,8291.74 億元是合約負債(預收客戶房款)、應付貿易帳款及其他應付款項,其中又超過 2000 億元是以商業承兌匯票支付的上下游建築工程款,剩下的是應付聯營企業的貿易帳款。
為了滿足2020年央行劃出的「三道紅線」中凈負債率不高於 100% 的要求,恆大集團利用商業承兌匯票將有息負債變為經營負債。
由於恆大集團處於產業鏈優勢地位,將原本利用貸款支付上下游供應商的貨款,改為用商業承兌匯票支付,其大量負債從銀行端轉移至上下游供應商,從而加劇了供應商的經營困難(張強,2023)。
供應鏈金融設計初衷,本是想利用供應鏈中的信息流、物流、資金流和商流,降低融資成本,提高資金效率,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增強供應鏈的穩定性和競爭力;促進供應鏈上下游企業之間業務協同,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但在被核心企業操控下的供應鏈金融卻成為綁架上下游弱勢企業,轉移自身債務的一隻「披著羊皮的狼」。
這到底是供應鏈金融的錯?還是核心企業的錯?還是平台的錯?如何從技術角度思考解決之道,建立解決方案是本文的目的。
筆者在之前的文章《供應鏈金融系統性風險治理——論資產穿透式行權的重要性》中有所提及,本文將從技術角度進一步詳細闡述。
一、本質和現狀 1. 概念
供應鏈金融的本質是一種金融服務產品,指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以供應鏈核心企業作為服務對象,為其上下游中小企業提供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及商流進行統一管理的融資模式。
它基於企業商品交易項下應收應付、預收預付和存貨融資而衍生出來的組合融資,以核心企業為切入點,通過對信息流、物流、資金流的有效控制或對有實際關聯方的責任捆綁,針對核心企業上、下游長期合作的供應商、經銷商提供的金融服務。
供應鏈金融通過對全方位的信息管理,把原本單個不可控的企業融資風險,轉變為核心企業及其上下游企業整體的可控風險,為資本傾斜度較低的中小微企業提供了業務發展的市場空間。它幫助企業控制融資風險,盤活其流動資產,為中小企業提供了全新的融資理念和解決方案。
2. 起源
供應鏈金融最先出現在美國。上世紀80年代,美國出現了經濟衰退和大量的銀行破產,為了挽救瀕臨崩潰的美國金融體系,美國政府實施了一系列的金融改革措施,放鬆了對金融的管制。在這個背景下,一些有實力的金融機構開始探索並實踐供應鏈金融業務。
這些金融機構通過與大型企業和物流公司合作,為供應鏈上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幫助它們解決資金短缺問題,從而穩定了供應鏈的運行。這種新型的金融服務模式得到了市場的認可,逐漸在全球範圍內得到推廣。
供應鏈金融在歐洲和亞洲等地區也得到了快速發展。在歐洲,一些銀行和保險公司開始提供供應鏈金融服務,以幫助企業提高供應鏈的效率和穩定性。在亞洲,一些金融機構也開始探索和實踐供應鏈金融業務,以滿足中小企業日益增長的融資需求。
而供應鏈金融最先在美國出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美國供應鏈金融的發展歷程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我國的供應鏈金融起步較晚,總體發展從2000年後開始,分為四階段:
1998年,我國開始鼓勵供應鏈應收帳款融資、票據貼現、倉單質押、信用證項下融資等業務的發展,我國供應鏈金融開始萌芽。此後我國供應鏈金融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目前我國供應鏈金融平台可以用「百花齊放」來形容,數量總多。截至2021年,全國註冊的供應鏈金融公司大約有13000家,全國供應鏈金融的市場規模達到36.9萬億元,平台主體包括第三方企業、供應鏈核心企業和銀行等主要類型。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
供應鏈金融的產生有著深刻的歷史背景和市場需求,它發端於20世紀的80年代,是由世界級企業巨頭尋求成本最小化全球性業務外包衍生出供應鏈管理概念。
全球性外包活動導致的供應鏈整體融資成本增加,以及部分節點資金流瓶頸帶來的「木桶短板」效應,實際上部分抵消了製造業分工細化帶來的效率優勢和接包企業勞動力「成本窪地」所帶來的最終成本節約。
由此,供應鏈核心企業開始了對供應鏈管理的財務價值再發現,國際銀行業也開展了相應的業務創新,以適應這一需求。供應鏈金融隨之漸次浮出水面,成為一項令人矚目的金融創新。
但由於核心企業在供應鏈中處於強勢地位,並且融資能力也無可替代。然而縱覽這一由核心企業驅動的業務鏈條,核心企業的強大信用並未真正傳遞到供應鏈上。首先外部輸入資金集中在核心企業,不能對整個供應鏈形成最佳分配方案。其次過多資金沉澱在核心企業,也降低了銀行的博弈能力和資本收益。
所以,供應鏈金融雖不能說是一種過渡性金融服務,但確實是全球經濟發展在進入供過於求、產能過剩、製造業分工細化階段的大背景下,對傳統銀行融資渠道的一種補充,是一種補丁式的金融服務。
2. 供應鏈金融與商業匯票區別
供應鏈金融作為一種金融服務模式,其初衷是為了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通過核心企業的信用傳遞和產業鏈的協同效應,提高整個供應鏈的運營效率和穩定性。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一些供應鏈金融平台可能會利用核心企業的信用和產業鏈優勢,將核心企業的債務風險傳遞給上游供應商,從而給供應商帶來額外的風險和負擔。
近年來,國內供應鏈金融暴雷事件層出不窮比較知名的有:
形成這些風險主要原因包括:
2019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加快清理拖欠帳款,引導企業簽發票據替代應收帳款。
隨後,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2019年6月首次提出推動「應收帳款票據化」,並支持上海票據交易所推廣應收帳款票據化試點應用與落地。
但統一的供應鏈票據化真的可以代替供應鏈金融中的應收帳融資功能嗎?2020年4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推出了「供應鏈票據」,開始有序推進應收帳款票據化工作,截至2021年末,共有3000多家企業登記註冊,各項業務金額合計671.63億元。
單從數據上看,上票所推出的「供應鏈票據」與全國供應鏈金融36.9萬億的市場規模相比就顯得微乎其微了。
從功能上看,「供應鏈票據」與「應收帳款」的作用不盡相同。「供應鏈票據」本質上就是一種商業匯票,行使的是票據功能,適用於《票據法》;「應收帳款」本質是一種可執行的契約,行使合約功能,適用於《合同法》。這也是為什麼在已有「商業承兌匯票」後依然會出現供應鏈金融這樣的產品。他們有互補性,但無替代性。
5. 票據與應收帳是否能進行融合?
2020年4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推出的「供應鏈票據」產品,從設計初衷來講,就是通過引入供應鏈企業、銀行、非銀金融機構、供應鏈金融平台等,共同構建一個統一的標準化、數字化供應鏈票據平台,以代替各種金融平台獨立運行的「類票據」、「應收帳」等產品。但由於兩者的功能不盡相同,直接整合,市場接受度差。
票據是一種獨立的實體對象,需要通過清算、交易等流程系統配合,才能實現其行為功能,其作用域僅限於兌付、交易、貼現等流通場景;應收帳從本質上看是行為對象,是合約執行流程的延續,其作用域在供應鏈管理的全生命周期內。
統一標準化的票據,有利用票據的流通,但由於對供應鏈的信息流、商流、資金流和物流的缺失,無法實施完整的風險控制,從而反向制約票據的適用範圍(主要用於核心企業)。
而目前在各金融平台獨立運行的「類票據」、「應收帳」等產品是各自為政,跨平台流通性差,平台承擔了風險評估的全部功能。雖然對供應鏈中小企業較為友好,但單一平台又容易成為核心企業轉移債務和造假的幫凶。
因此,要實現票據與應收帳功能的整合,勢必需要整合全部的供應鏈業務平台,才能實現「四流合一」的業務校驗。顯然以目前主流的技術路徑來看,融合難度極大。
6. 供應鏈金融監管難點
關於供應鏈金融的監管難度主要來自於以下幾個方面:
綜上所述,供應鏈金融發展到今天,已經進入到一個安全性與靈活性、標準化與適應性、監管與效率、核心企業利益與供應商利益、票據化與合約化等多元矛盾博弈的階段。而全球產能過剩與國內資金外流將進一步推動其向零和博弈演變。
為避免供應鏈金融成為一隻「披著羊皮的狼」,避免成為核心企業債務幫凶,保護中小供應鏈企業合法權益,勢必要對供應鏈金融進行結構性改革。而單從統一票據入手很難達到預期。
而建立一種多元的供應鏈金融利益共同體,將分布式監管與供應鏈多元、分散、細化等特性結合,構建一種可體現信用自洽性,分布式證明的供應鏈動態票據執行引擎是其中重要的一環。
供應鏈動態票據執行引擎是通過分布式智能合約引擎,將票據的實體結構對象與應收帳合約行為對象的功能融合,將分布式監管、信用驗證、交易驗證等行為操作嵌入票據實體內部,建立供應鏈交易合約履行到票據流通全流程的分布式自證體系,從而從根本上杜絕票據或應收帳被單一企業或平台操縱。
為此,作者將在下一篇《供應鏈動態票據執行引擎》詳細講解其中內容,敬請期待。。。
專欄作家
黃銳,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高級系統架構設計師、資深產品經理、多家大型網際網路公司顧問,金融機構、高校客座研究員。主要關注新零售、工業網際網路、金融科技和區塊鏈行業應用版塊,擅長產品或系統整體性設計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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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圖來自Unsplash,基於 CC0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