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晚間,新希望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公司擬向不超過35名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數量不超過1363732329股(含本數),募集資金不超過73.5億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凈額將用於豬場生物安全防控及數智化升級項目、收購控股子公司少數股權項目、償還銀行債務。
新希望定向增發的消息對於當前原本就非常低迷的A股市場及新希望公司股價來說,無疑是一個打擊。最明顯的表現是12月1日,新希望的股價一度接近跌停。該股盤中最低價9.01元,距離跌停價9.00元只相差了0.01元。當天新希望最終報收9.12元,股價下跌了0.88元,全天跌幅8.80%,持有新希望股票的投資者當天蒙受了較大的損失。
對於持有新希望股票的投資者來說,這是一次「飛來的橫禍」。畢竟自今年7月24日高層提出「要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以來,管理層就多次表示要統籌一二級市場平衡,優化IPO、再融資監管安排。為此,11月8日,上交所、深交所有關負責人還分別就優化再融資監管安排相關情況答記者問,推出了一系列的再融資新政。比如,從嚴審核募集資金用途,嚴格管控融資規模,建立大額再融資預溝通機制,嚴格限制破發、破凈情形上市公司再融資等。
就再融資新政來說,對於規範上市公司再融資行為確實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新希望再融資方案的出台,卻也凸現了再融資新政的短板,也即是再融資新政不完善的地方。以至再融資新政雖然出台了,但部分上市公司不合理的再融資仍然可以大行其道。就新希望再融資方案的出台而言,至少凸現了再融資新政這樣幾個短板。
一是再融資新政中的「破發」規定的短板。在再融資新政中,嚴格限制破發、破凈情形上市公司再融資,這是新政的一大亮點。但遺憾的是,這裡的「破發」,指的是收盤價低於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時的發行價,收盤價以首次公開發行日為基準向後復權計算。由於新希望上市較早,於1998年2月發行,當時的發行價為6.90元。所以,新希望目前9元以上的股價並沒有跌破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時的發行價。但新希望的股價卻存在另一種「破發」情形,即跌破了再融資的發行價。該公司2020年9月定向發行時的股價為22.58 元/股,很顯然,新希望目前的股價跌破了2020年9月定向增發時的發行價。但再融資新政並沒有將這種「破發」情形納入考核範圍,這不能不說是再融資新政的一個短板。
二是再融資新政關注到了「前募項目效益低於預期效益」的因素,但這種關注僅僅只是局限於充分披露「前募項目效益低於預期效益的原因」,這樣的關注顯然是不夠的。實際上對於前募項目來說,如果多個項目都不能達到預期效益的話,這更應該要追究公司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應限制上市公司的再融資行為。如新希望2020年以來有3次再融資行為,合計融資超過160億元,目前募資基本已經投完,但所投項目均沒有達到承諾效益。對於這種募資時說漂亮話,實際效益達不到承諾效益的,理應追責並限制其再融資。特別需要說明的,新希望的募資項目不只是不達承諾效益,而且大多數項目處於虧損狀態。遺憾的是,這種情況再融資新政並沒有限制其再融資。
三是再融資新政還有一個亮點,就是建立大額再融資預溝通機制,推出這一溝通機制的目的當然是為了減輕上市公司大額再融資對市場帶來的衝擊。但再融資新政並沒有明確大額再融資的具體額度,以至新希望73.5億元的再融資長驅直入地闖到了投資者的面前。實際上,相對於目前的市場來說,73.5億元的再融資明顯屬於「大額」了,難度新希望73.5億元的再融資方案出台不應該事先進行「預溝通」嗎?本人建議,50億元以上的再融資都應該「預溝通」。而在股市低迷時期,20億元以上的再融資都需要「預溝通」,以減輕再融資帶給市場的衝擊。
四是再融資新政並沒有考核上市公司分紅的問題,這不能不說是再融資新政的短板。實際上,新希望自2020年以來,已經連續3年未進行利潤分配了。如果再融資考慮分紅因素的話,新希望再融資就難以出台了。而且新希望自2021年以來,也是連續虧損,到2023年9月,已經是接近3年虧了。對於這種連續虧損的公司,僅僅只是「從嚴把控連續虧損企業融資間隔期」顯然還不夠,還應從嚴控制募投項目。如新希望擬將募資中的22億元用於償還銀行債務,這並非是用於主業發展,有必要從募集資金中調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