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實力派女歌手孟美岐遭到了黑粉的惡意舉報,假借觀眾之名抵制她主演的新電影,理由是劣跡藝人,不應該出現在電影當中。可讓人萬萬沒想到的是,黑粉的舉報不僅沒有成功,反而幫助孟美岐得以正名,官方對此予以回應,稱其並未被納入劣跡藝人名單。
由此不難看出,兩年前的戀愛風波,對孟美岐的傷害是非常巨大,即便當事人都已經解釋清楚,關係也都得以釋懷,但還是有人拿這件事大做文章,似乎將其視為了孟美岐的命門,想想都覺得挺不可思議的。
事實上,舉報是每個人的權利,但像這種情況很明顯就是惡意舉報,因為與事實不符。其實換一種論證法就可以找到答案,假設孟美岐真是劣跡藝人的話,別說拍電影了,估計連演出都會成問題。
而孟美岐的現狀是有目共睹的,既拍了電影,也參加了演出,還亮相了各大盛典活動,活躍度相當之高。如果真的稍微沾染上跟劣跡有關的東西,根本就不可能出現在公眾視線當中,哪怕上新聞也都會成為敏感詞,懂得都懂。
還有就是,在那場轟動一時的戀愛風波當中,孟美岐跟陳令韜的前女友都是受害者,同樣也是受騙者。那個時候她確實對陳令韜動了真情,但沒想到陳令韜藏得太深,沒有跟前女友斷乾淨,偷瞞著一腳踏兩船,妥妥花心大蘿蔔。
後來事情被曝光出來後,孟美岐在第一時間發博道歉,沒有做過多的解釋,只強調自己從未想過要介入他人感情,但承認自己的無心介入,確實給陳令韜的前女友造成了實質傷害,對不起她,更對不起一直支持和信任她的粉絲們。
可能正是因為孟美岐性格太過於軟弱,對於負面評價太過於容忍乃至縱容,所以導致她當時的風評特別不好,網上充斥著各種「知三當三」的汙衊言論,所以才會為後續的惡意舉報埋下了隱患。
不過話說回來,雖然官方目前對於劣跡藝人沒有一個比較明確的劃分標準,但基本上都是參照「公序良俗」來踐行,只要沒有違法亂紀,沒有道德敗壞,偶爾犯點小錯是能夠理解的。而像孟美岐這種情況,說穿了也只是感情糾葛,還談不上破壞他人的感情,更何況男未婚,女未嫁,鬧出這樣的事情也是能夠理解的。
關鍵是,就算孟美岐真破壞了他人的感情,那也確實談不上是劣跡藝人,更何況她是無心介入的,也是被陳令韜給欺瞞的。如果真要按照那種嚴格的標準,誠如不少大V所言那樣,大半個娛樂圈的明星都得被封殺殆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