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遇到暴力強拆怎麼辦?

2023-10-20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原標題:在我國遇到暴力強拆怎麼辦?

在我國遇到暴力拆遷需要提交信息公開申請書,然後掌握相關的強制性拆除的材料,最後向公安機關報案。主要就是因為房屋拆遷的前提,必須是相關的機關為了社會公共利益而進行徵收的,所以可以要求相關信息公開查看按房屋或土地被徵收相關情況。

通過打人等的暴力方式強制拆遷的,被拆遷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拆遷人賠償損失,構成犯罪的追究拆遷人刑事責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三十一條

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被拆遷對象在面對強拆時,可以採取以下方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提交信息公開申請書

房屋拆遷的前提是房屋及其土地為了公共的利益徵收了,房屋或者土地被徵收的信息,被徵收人可以向國土資源局和規劃部門提交信息公開申請書,查看房屋或土地被徵收的相關情況。

2、及時報警,敦促警察對非法強拆立案調查

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對強拆,很多當事人容易情緒激動,以暴制暴,進而產生肢體衝突,甚至釀成血案。這樣的方式一是無法獲得當事人想達到的爭取到合理補償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當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議大家採用。

科學的做法是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警察在接到公民報警後,有出警的義務。如果警察到達現場未阻止非法強拆的行為,屬於不作為。如因故未能到達現場,當事人可在事後到縣公安局書面報警,警方有義務對破壞公民財產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如果不立案,屬於不作為,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來促使警察立案調查。

3、攝影攝像,固定現場證據

強拆現場,是當事人事後維權的重要證據,因此,一定要第一時間對強拆實施現場進行攝影攝像,以保留現場實況這個有力證據。

在攝影攝像時,當事人應注意,攝影不要靠太近,以避免攝像設備被搶奪或損毀,但攝錄的畫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強拆實施過程,參與強拆的人員情況都要攝入畫面。最好同時有一人近前錄音,在錄音中能夠辨別現場人員在強拆實施過程中的身份,職責等。視頻、音頻等錄好後,不要輕易從原始設備中刪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保留在原始攝錄設備上,並同時備份。

4、及時委託律師介入,調查取證,提起訴訟

強拆現場情況複雜,背後的法律關係更是錯綜複雜。實施強拆很少政府親自出馬,常常會以開發商、社區、村委會甚至社會閒散人員具體操作的方式來實現。就算有政府工作人員到現場指揮,事後也以各種藉口推脫的一乾二淨。

在我國暴力強拆侵犯了被拆遷人的利益有哪些?

在我國暴力強拆侵犯了被拆遷人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安全等利益。

1、財產損失

《憲法》

第十三條第一款

「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暴力強拆顯然是對公民財產權的侵犯,除了直接導致地上附著物毀損、物品被埋等直接損失外,還導致一些間接利益受損,常見的如暴力強拆商鋪導致商鋪無法經營的損失。

2、人身安全

暴力拆遷還可能會為威脅到被拆遷人的人身安全,拆遷方為達到拆除房屋的目的,強行控制被拆遷人的人身自由,不顧被拆遷人的人身安全強行拆遷,更有甚者對被拆遷人進行毆打。

綜合上面所說的,強拆是可以被法律認可的行為,但前提也需要在合法、合理的情況之下,如果存在違法的情形是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來進行解決,所以,對於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護,這樣才能讓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損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3130b0286bc084a4e2346c3000e99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