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嚴重違法!揚州1人被查!
剛剛過完中秋
國慶假期又要到啦
今年國慶節
10月1日至10月7日
放假調休,共7天
9月29日(星期日)
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這些人,可提前發工資
國慶長假要來了
月工資支付日在1日-7日的
小夥伴注意
你的工資可以提前發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不少單位會在
每個月的5日前發工資
這就意味著國慶假期
有不少單位9月底
就會提前發放工資!
加班費怎麼算?
國慶假期加班費如何計算?
10月1日、2日、3日加班:這3天屬於法定休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支付不低於本人日工資的 300%的工資報酬,不能以補休代替加班工資。
10月4日、5日、6日、7日加班:這4天屬於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本人日工資的 200%的工資報酬。
計算公式: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
3倍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3
2倍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2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編 輯丨張婷婷 校 對丨王海艷 初 審丨劉 雷 復 審丨古洪慶 終 審丨李文峰 部分內容或圖片來源於網絡, 請作者及時聯繫我們,以便發放稿費。 點轉發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