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00元的名牌鞋,剛穿5次就破大洞,店員:你穿得不對!怪誰?

2022-06-17     看見不如不見

原標題:8400元的名牌鞋,剛穿5次就破大洞,店員:你穿得不對!怪誰?

杭州王女士花8400元買了雙名牌鞋,剛穿4、5次就破了個大洞,找到商家對方回懟:你鞋穿錯了,它才能破!王女士聽完很無語。這也算理由?

王女士說,那天她在萬象城古馳店內消費了30000多元,其中就包括這雙8000多塊的鞋子。前幾天穿鞋的時候,突然發現鞋幫處出現一個指甲蓋那麼大的破洞,這令她感到震驚:才穿了4、5次就破了個這麼大的洞?8000多塊的名牌鞋,就這質量?她隨後找到店家,對方一句話回懟讓她當場氣懵了。當王女士拿著小票和鞋來到門店時,櫃姐仔仔細細、反反覆復地檢查了王女士破了一個大洞的那隻鞋。最後得出一個結論:因為你穿著不當,所以造成了鞋後跟的鞋幫上出現破洞。穿著不當?鞋不就是穿在腳上,走路舒服嗎?難道這款鞋還有專門指定穿著的場地?王女士不理解,於是追問道:哪裡「穿著不當」了?櫃姐指著鞋上一條摺痕,理直氣壯地對王女士說:「這裡,你看,摺痕!這個皮子你反覆去折它,自然會裂開破洞啊……這個鞋,你得用鞋拔子穿。」

王女士覺得一陣莫名其妙,鞋本來就是給人穿的,穿在腳上、走在路上,有摺痕和磨損很正常啊!這怎麼就能說明自己穿著不當呢?第二句就更奇怪了,買的時候你也沒跟我說你家鞋非要用鞋拔子穿啊?你也沒規定說,必須要用規定的方式去穿鞋啊?現在剛穿了4、5次就破了個大洞,你來跟我說是「沒用鞋拔子」造成的?是不是叫人無語?@王子咖啡認為,這商家簡直就是強詞奪理:鞋子本來就是易耗品,因為有摺痕就指責顧客穿著不當,難道你家鞋子買回去是讓大家當供品擺著看的嗎?更何況王女士每天都是上下班開車,根本走不了幾步路,平時都不怎麼廢鞋,整個鞋面看起來都是新的,只有鞋幫破了個洞,這難道不是明擺著的質量問題嗎?見溝通無果,王女士找來記者幫忙,但面對王女士要求退貨的訴求,櫃姐用手機遮擋鏡頭,最後只留下一句模稜兩可地回覆:這個我們只能先幫您登記,後續會有相關人員跟進。

1、到底是不是鞋子的質量問題?如何判定?

其實我國對於鞋類商品,都有「三包」的服務規定:三包期限:客戶購買產品之日起7天內(即銷售憑證所標示購買之日起計),全真皮布料的運動鞋三個月,非真皮面料的運動鞋、休閒鞋一個月為三包期。王女士今年3月份購買的這雙休閒鞋,5月份發現破洞,是否超過了三包期限呢?這主要取決於鞋子的材質。我們從鞋子官網的詳情說明里找到,這雙鞋的材質是一種名叫「DEMETRA」的新型環保材料,兼顧質量、柔軟度、耐用性、可伸縮性與生態環保理念。這種材料,已經跳出了真皮或非真皮的範疇,那麼是否超過了「三包期限」,無法退換了呢?這個問題一方面要靠商家的自覺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到專業的鑑定機構去做產品質量鑑定,拿到鑑定結果再與對方協商。一旦鑑定鞋子存在質量問題,則鑑定費也由商家承擔。不過話說回來,8400元的鞋子,就這個質量,虧它官網上還宣傳「兼顧耐用性」這不就是狠狠地打臉嗎?

2、記好鞋子的「三包服務」,別吃了悶虧

除了三包期限,鞋類三包服務明細,還規定了——包退——商品售出7日內,未穿過可無理由退換;或三包期內,鞋類出現斷幫、斷底、皮面脫落、嚴重脫漿等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享受包退的政策,商家應按原銷售價款給予退貨。包換——正常使用出現斷底、斷面、斷跟、斷幫之一者;或正常使用下,同一部位修理2次仍無法正常使用時,憑相關證明可以退換。包修——三包期限內,正常使用情況下,出現開膠、脫線、斷線、跟面脫落問題者,憑銷售憑證可給予免費修理。(註:三包期限過後,消費者憑各銷售商的銷售憑證可給予修理,商家可收取基本的成本費用)王女士的鞋子,只要在三包期限內,要退、要換都好說,可惜材質不明確,無法對應上相關條例。所以,此時最好的辦法,一是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協商解決;二是找媒體曝光,品牌方會考慮到曝光對品牌形象的影響,做出讓步。

顯然,這一步,王女士走對了。雖然當天記者並沒有收到品牌方的任何回復,但在節目播出時,王女士告知記者:已成功退貨。看來這種空有其表的「國際大牌」也心虛!

畢竟心思都用在搞噱頭上,什麼新型環保材料、什麼突破性成果、什麼奢華與天價……卻對商品的質量和實用、耐用性絲毫不在乎,捨本逐末,又怎麼會不打臉呢?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有些人捨得花天價買大牌,也只是為了滿足有錢人的既視感、LOGO帶來的虛榮心,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也算是各得其所。有錢人的世界,真用不著我等操心。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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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1526f32ea0f61e0332a732dc01a35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