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證監會通報於范易及其一致行動人違規減持「我樂家居」股票案調查進展。
經查,2021年,於范易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二級市場買入「我樂家居」股票達到5%時,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被我會出具警示函。本次違規減持發生前,於范易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我樂家居」股票2244萬餘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11%。2023年9月5日至9月6日,於范易及其一致行動人將上述股票全部減持,未在減持比例到達5%時依法停止交易,後續違規成交金額1.07億元,違法所得1653萬元。
證監會擬依法沒收於范易及其一致行動人前述違法所得,並從嚴處以3295萬元罰款。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大對違規減持行為的打擊力度,速查速處、重罰重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讓敢於違法者受到應有懲罰、付出沉痛代價。
我樂家居表示,本次案件涉及主體是於范易及其一致行動人,為獨立財務投資人,不涉及上市公司,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影響。
此前(9月6日),我樂家居在《股票交易嚴重異常波動的公告》中披露:截至9月6日收盤,公司股票已經連續8個交易日漲停,8日累計漲幅達114%,公司市值由24億元飆漲至51億元。
在公告中,我樂家居表示,經公司與其他股東核實,在6 月30 日股東於范易及其一致行動人劉福娟女士、煙台埃維管業有限公司、西藏埃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煙台埃維商貿有限公司合計持有2244.04萬股份,持股比例為7.11%。而截至9月6日收盤,上述股東合計持股數量降至4200股,持股比例低於0.01%。總結來看,於范易等人在過去約兩個月的時間裡,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了公司2244.04萬股,減持比例為7.11%,「清倉式減持後」又買入了4200股。
同日,上交所下發監管函表示,處理事由為股東涉嫌違規減持,涉及對象為一般股東。監管函要求,上市公司合計持股5%以上的股東,在持股比例變動達到5%時應當進行報告和公告,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3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股票。要求公司明確列示相關股東於上述時間區間內的股份交易及持股比例變動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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