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追責!
廈門這337人被曝光!
近日,市交通局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和市交通執法支隊對外公布了最新違規行為曝光台。廈門共有有337名計程車駕駛員因行為違規,姓名、車牌號及具體違規行為被直接曝光。
違規行為曝光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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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行為曝光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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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行為曝光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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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主要違規行為
- 無正當理由拒載
- 出租汽車營業站點外攬客
- 未取得崗位服務資格證件從事營運活動
- 聘用無崗位服務資格證件的人員駕駛出租汽車
-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規定巡遊攬客
- 未取得有效《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從事經營活動
- 未選擇距離最短的線路繞道行駛
- 不按照稅控計價器顯示金額收取車費
- 聘用未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
計程車駕駛員
向遊客謊稱買套票可省錢
6月21日10時許,交通執法支隊直屬大隊執法人員在鷺江道一帶查獲一輛違規計程車,司機竟向乘客撒謊稱買套票可以省景區門票。
經了解,該車的3名乘客是外地來廈的遊客,他們在和平碼頭停車場遇到了一名「熱心人士」,此人和這輛計程車的司機輪番遊說他們去旅遊門店購買豪華郵輪票,稱「廈門大的旅遊景點的門票都包含在套票里了,不用掏錢另外購買」,被執法人員攔下時,他們正打算前往旅行社門店。
執法人員向3名遊客介紹了廈門的旅遊政策和景點分布情況,3人聽後直呼差點上當,幸好執法人員及時趕到避免他們被坑。
通過後台數據查詢確認,計程車司機李某的崗位服務證目前處於鎖定狀態,不得從事出租汽車經營行為。李某因涉嫌未取得崗位服務資格證件從事營運活動的違法行為,將面臨執法部門的嚴肅處罰。
司機串通乘客
企圖隱瞞違規載客行為
6月13日15時許,集美交通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在廈門北站出發層查獲一部未在指定的營業站點內排隊載客的違規計程車。
當時,這輛計程車駕駛員李某看到執法人員後大聲解釋:「這個乘客和剛下車的兩名乘客是一起的,現在又要坐我的車回去」,車上的乘客也同意駕駛員的說法。
但在分別詢問時,二人講述的乘車起點不一樣,執法人員通過查看車內監控還原了事情真相。原來,駕駛員李某見到執法人員上前檢查,立即告知乘客如何應答,企圖以「乘客是送朋友坐車返回」為由矇混過關。
目前,該車駕駛員李某因涉嫌未在指定的營業站點內排隊載客的違規行為將面臨交通執法部門500元的罰款及暫扣崗位服務證15天的行政處罰。
駕駛員存在多項不文明交通行為
6月6日下午,交警執法支隊橋隧大隊通過暗訪查獲一起駕駛員未取得崗位服務資格證從事經營活動的計程車違規案件。
當時,暗訪人員一上車,便注意到該車所放置的崗位服務證件並非司機本人。在途中,司機還出現亂鳴喇叭、催促行人等不文明行為。在該趟營運行程結束時,執法人員亮明身份進行核查,查明駕駛員陳某崗位服務證件還在辦理中。
目前駕駛員陳某及相關車主都將面臨執法部門的追責。
拿網約車駕駛員
資質證開計程車?
6月7日下午,集美交通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在廈門北站發現一部漳州籍計程車形跡可疑——車子停在廈門北站出發層,遲遲未見下客,之後又載著車內乘客駛離。
在集美北大道附近,執法人員發現這輛車停在路邊,立即上前檢查。據了解,司機載客從角美到廈門北站,車費128元,因在出發層停車接近8分鐘,便駛離出發層。
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計程車上原本擺放崗位服務證的地方放置了一張微信收款碼。面對詢問,黃某拿出該車的道路運輸證和一張已經過期大半年的服務監督卡,稱其個人從業證在公司辦理證件。執法人員通過系統查詢了解到,黃某於2020年12月份取得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但並未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自然也不可能有崗位服務資格證件。
依據《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的相關規定,駕駛員黃某因未取得有效《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將被交通執法部門處於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處罰。
計程車司機站外攬客
被無人機全程抓拍
5月30日20時許,集美交通執法大隊執法人員使用無人機在廈門北站地面停車場上空進行偵查時,一輛車旁站著三人的計程車引起了執法人員的注意。無人機傳來的畫面中,兩名乘客與一名男子交談了一會後便坐上了旁邊的計程車。
面對執法人員,駕駛員胡某狡辯說:「這兩位乘客是自己走過來乘的車。」可他並不知道整個攬客的過程早已被無人機記錄下來。
兩名乘客的說法也直接拆穿了駕駛員的謊言:二人是在網約車上客點附近等車時,這名駕駛員主動上前詢問他們的目的地並通過交談後才上的車。
目前,該車駕駛員胡某因涉嫌未在指定的營業站點內排隊載客的違規行為將面臨交通執法部門罰款500元、暫扣崗位服務證15天的行政處罰。
違規拆除視頻硬碟
駕駛員被處罰
5月6日上午,市交通執法支隊直屬大隊執法人員在鷺江道巡查時,發現一部計程車行駛緩慢,駕駛員不停轉頭與坐在副駕和後排的3名乘客說話。
通過系統查詢發現,這輛車近幾天的軌跡均在郵輪及鷺江道之間,完全不符合正常巡遊出租汽車的行駛軌跡。執法人員緊跟這輛車來到了位於思明南路的一家旅行社票務點。
通過對乘客的詢問得知,他們是外地來廈旅遊的,打算去鼓浪嶼,在排隊時碰到了這名司機上前來搭話。因沒有提前做好旅遊規劃,便輕信了駕駛員所推薦的「帆船旅遊項目」,一行人被帶到了旅行社,駕駛員收取正常車費17元。
執法人員在對計程車設備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的車載存儲硬碟已被人為拆除。執法人員當場對該駕駛員夏某涉嫌不按規定使用出租汽車相關設備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5月6日下午,該車駕駛員夏某拿著該車的存儲硬碟來到直屬大隊接受處理,並承認因害怕被調取車輛的錄音錄像,是他自己將硬碟拆了下來。
目前,該名駕駛員夏某因不按規定使用出租汽車相關設備的違法行為,將面臨交通執法部門處以罰款人民幣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行政處罰。
計價器跳表200多元
才收取10元車費?
4月28日,執法人員在第一碼頭附近進行巡查時,發現一部計程車緩緩停在了一家旅行社票務點的門口,而不是BRT進出站的位置。
經了解,鮑某駕駛計程車從輪渡公交車站運載兩名乘客前往第一碼頭邊的旅行社。執法人員發現這段時間計價器始終處於打表的狀態,價格達到二百多元。鮑某承認,在運載這名乘客的過程中並未正確使用計價器,從上午11點多就一直壓著表,他跟乘客議價運費為10元。經過進一步調查,旅行社對將遊客拉到門店買票的駕駛員承諾給予相應的回扣。
依據《廈門經濟特區出租汽車營運管理條例》,市交通執法部門對駕駛員鮑某不正確使用稅控計價器的違規行為,給予嚴肅處罰。
市民遊客乘坐營運車的過程中
如遇到問題
可撥打 12328
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