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不足以表達對黨和政府的恩情、對檢察機關工作人員幫助的感激之情。我們全家人都將黨和政府的恩情牢牢記在心中。」9月12日,60歲的付某某專程把女兒叫回家,由她口述、女兒代筆,寫下了這樣一封信。近日,這封滿載著感謝之情的書信送到了河南省檢察院檢察長段文龍的辦公桌上。
付某某是河南省內黃縣某村村民,是一起長達10餘年信訪案的信訪人。2006年12月,付某某的丈夫董某某精神疾病發作,持刀將付某某頭部和雙手砍傷。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董某某刑事拘留。2007年2月,經鑑定,董某某系精神分裂症,在發病期作案,屬無刑事責任能力人。據此,公安機關撤銷案件,董某某被釋放。隨後,董某某及其家屬以錯誤羈押為由申請國家賠償,公安機關、法院相繼作出了不予賠償的決定。自此,董某某和付某某走上了信訪之路。
今年4月,董某某向河南省檢察院申請賠償監督。受理案件後,5月22日,承辦檢察官、河南省檢察院第十檢察部副主任婁濤秉持將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在檢察環節的工作目標,在安陽市檢察院和內黃縣檢察院的協助配合下,趕赴董某某家實地走訪。在綜合查閱卷宗、證據等材料後,婁濤認為,以超過法定申請期限為由駁回申請人的國家賠償申請,顯屬不當,依法可以提出重新審查意見。但根據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因該案屬於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機械地在監督程序中提出重新審查意見,那麼,即使案件得以重新審查,董某某最終也不會得到國家賠償。而且可以預見的是,董某某將繼續信訪,這樣並不利於案件的實質性化解。」婁濤告訴記者。
如何高質效地辦好這個案件?如何妥善解決董某某的賠償監督申請?如何挽救這個瀕臨破裂的家庭?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三級檢察院協同聯動,專題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一場化解信訪積案的攻堅戰拉開序幕。
要化解信訪矛盾,首先要找到「病根」。在河南省檢察院的指導下,安陽市檢察院、內黃縣檢察院辦案人員調取了董某某涉嫌故意殺人一案的刑事卷宗以及申請國家賠償的有關卷宗,隨後又走訪了董某某的親朋好友及村委會工作人員。經調查,辦案人員了解到,董某某及其家人對一些法律規定不甚了解,由於自己的訴求長期得不到肯定答覆,董某某及其家人認為,如果司法人員讓自己息訴罷訪,便是「官官相護」。類似偏執的、錯誤的認識是董某某及其家人走上信訪之路的根源。
針對查找到的「病根」,如何解開董某某及其家人的「心結」,讓董某某及其家人知法、信法,成為該案實質性化解的關鍵。為此,三級檢察院對症下藥,開出了召開釋法說理會的「良方」,做了深入細緻的工作。「我們首先進行釋法說理,做通董某某女兒的思想工作,然後由三級檢察院檢察官、村委會幹部進行了一場長達4小時的上門聽證,從情、理、法三個層面對不予支持董某某及其家人訴求的理由和依據進行深入淺出的講解,消除董某某及其家人對司法機關的誤解。」安陽市檢察院第九檢察部主任王紅莉告訴記者,最終,董某某及其家人接受了檢察院的意見,這一申請賠償監督案得到實質性化解。
長達10餘年的信訪案件一朝化解,婁濤心裡如釋重負。可是,回想起辦案時去申請人家中走訪的情景,婁濤皺緊的眉頭還是無法舒展開來。「董某某系精神殘疾二級,無勞動能力,被其持刀砍傷的付某某構成二級傷殘,也無勞動能力。董某某因長期治療,需持續投入治療費用。這樣困難的家庭需要社會的關愛和救助。」婁濤告訴記者,為了做好信訪案化解的「後半篇文章」,河南省檢察機關依法告知身為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付某某可向檢察機關申請國家司法救助。經審查,付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條件,檢察機關於7月27日將司法救助金全部發放到位。同時,檢察官在調查走訪中還了解到董某某是困難退伍軍人,遂及時協調當地退役軍人事務局,每年為其發放幫扶救助金,同時積極聯繫當地政府,為董某某及其家人爭取符合條件的社會幫扶。
「感謝檢察機關在我最無助時,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到我家中,給我搖搖欲墜的家庭帶來曙光。」付某某的信中這樣寫道。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作者:劉立新 張葉青 鄭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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