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為做了件「好事」
沒想到卻闖下「大禍」
因枝繁葉茂影響戲台修建
村民們便"好心」
把古樹給「修剪」了
後果很嚴重...
好心辦了壞事?
109年古榕樹主枝被鋸...
同安新美街道某村莊
村廟戲台年久失修
村裡決定重新修繕
村廟戲台附近
一棵古榕樹枝繁葉茂
部分枝葉擋住了戲台
村民便私自決定
對古榕樹進行「修剪」
今年1月14日
村民葉某地、葉某助
僱傭三名工人
將古樹一側主枝鋸斷
而後將掉落的枝幹
以800元的價格
賣給一處木材回收場所
新民派出所火速抓了!
犯罪嫌疑人:為什麼抓我們?
3月3日
市市政園林部門在巡查時發現
一棵編號重點保護古榕樹
(現樹齡109年)
遭到人為嚴重破壞
該古樹離地3.8米處
一直徑約0.6米主枝被鋸斷
極大地影響生長勢
損失價值近3萬元
新民派出所接到報警後
迅速展開調查取證工作
3月4日成功抓獲砍伐古樹的
犯罪嫌疑人葉某地、葉某助
及砍伐工人林某、洪某良、張某瑤等5人
而直到警方找上門來
幾人還沒意識到
自己的行為已涉嫌犯罪
葉某地、葉某助問
為什麼抓我們?我們就是砍了樹枝而已啊?況且這棵樹還是在我們村裡面。
民警表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規定,你們的行為已涉嫌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製品罪】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製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該案系村裡為重修村廟戲台
在未申請相關手續的前提下
僱傭工人對百年古榕樹擅自進行破壞
被破壞的古榕樹位於
村廟、戲台等人員密集場所
且樹木高大、標誌顯著
造成惡劣影響
目前,該案5名犯罪嫌疑人
均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擅自砍伐古樹名木
是違法犯罪行為
依法要承擔法律責任
希望廣大市民朋友注意
共同關心愛護
我們身邊的「綠色文物」
共同描繪人與自然
和諧共生的美好畫卷
▍整合來源:廈門日報、廈門公安、同安發布,編輯:凍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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