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龍江男子發現妻子不忠,藏衣櫃7小時,半夜走出砍死情夫

2022-04-08   史家霸唱

原標題:2011年黑龍江男子發現妻子不忠,藏衣櫃7小時,半夜走出砍死情夫

「女人不跟咱了,何苦呢......把自己都搭進去了!」宋偉感嘆道。

宋偉投案自首時,老父親年邁,女兒還不滿16歲。他知道自己這輩子基本完了,以後很難再照顧到家裡的親人,還要他們為自己難過。宋偉心生愧疚,如果當初他不是那麼衝動,或許一切都會不一樣,可惜凡事沒有如果,從他選擇走極端的那一刻開始,悲劇就已經註定。

1971年出生的宋偉是黑龍江省綏化市青岡縣人,在農村長大的他沒有受過多少教育,學歷低,只能靠干點體力活掙錢,到了二十歲的年紀,家裡人便琢磨早點給他娶個媳婦,於是宋偉經人介紹和比他小4歲的劉某認識了,家裡催得緊,兩個年輕人沒培養什麼感情就稀里糊塗走到了一起。

根據原《婚姻法》第六條的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劉某還沒到法定婚齡,二人領不了證,只簡單辦了酒席,就以夫妻的名義在一起共同生活了。這樁帶點「包辦」意味的婚姻並不幸福,劉某對宋偉感情很有限,夫妻倆平時經常吵架。

1994年,宋偉和劉某一起去大興安嶺十八站林業局打工,第二年劉某生下了一個女兒,女兒的到來本應該讓這個小家庭更幸福,但事實卻恰恰相反,年輕夫妻過日子免不了牙齒磕舌頭,劉某嫌丈夫太沉悶完全不懂得女人的心思,一吵架只會冷暴力處理,對婚姻感到失望。

而宋偉也無法理解妻子的情感需求,除了埋頭幹活外,他很少對妻子表達關心,於是夫妻之間的裂痕越來越大,當另一個男人尹豐介入時,矛盾就被激化了。

宋偉曾經幫尹豐打過工,兩人就此熟識,宋家和尹家又住得近,經常來往,所以宋偉對尹豐沒什麼戒心,直到尹豐離婚後,往他家裡跑的次數越來越多,還經常和他妻子劉某當面開玩笑,宋偉這才漸漸察覺不對,那倆人的眼神對視太曖昧了,劉某對他從沒這麼熱情洋溢過。

男人的第六感未必比女人遲鈍,宋某發現苗頭後,便開始暗中留意妻子和尹豐,終於在2009年的一天,他提前回到家,撞見尹豐和劉某親密地靠在一起,頓時大怒,見他發現了,劉某索性也不隱瞞,直接交代自己早就愛上了尹豐,這些年她對宋偉實在沒什麼感情,不如早點分開。

根據法律規定,1994年《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也就是說,宋偉和劉某雖然一直沒領證登記,但屬於事實婚姻。

宋偉不願接受離婚,他想用一個「拖」字來挽救婚姻,無奈沒有用,那以後他雖然與劉某同住,劉某卻拒絕和他同房,宋偉氣急,乾脆跑去遼寧大連打工,想著眼不見為凈,管那對男女怎樣,與自己無關!只要不離婚,還怕尹豐翻了天去?

宋偉嘴上這麼說,心裡卻不這麼想,在外地打工的日子,他無時無刻不想著和劉某修復夫妻關係,於是不停地往家裡打電話,劉某對他愛答不理,連女兒都不喜歡父親來電,反而更喜歡尹豐的照顧,這讓宋偉感到很鬱悶。

他認為這一切都是因為尹豐破壞了自己的家庭。與此同時,尹豐欠他工錢不還的事,也讓宋偉對其恨之入骨,2011年春節期間,家家戶戶都在歡喜過大年,宋偉卻一個人在外冷冷清清,不禁又生出對尹豐的怨恨,他做了一個衝動的決定:回去殺了尹豐,徹底教訓他一番。

宋偉想到什麼就做什麼,2011年2月6日下午,他坐火車回到十八站,買了刀子等作案工具後跑到之前和劉某的住處,見裡面似乎沒人,悄悄潛入,躲在走廊放舊衣服的柜子里,剛躲好一會他便聽到劉某和尹豐有說有笑地回來了,兩人還一起做飯,好像他們才是兩口子。

藏在衣櫃里的宋偉聞到飯香百般不是滋味,但更讓他不是滋味的還在後頭,夜深了,女兒回房睡覺了,尹豐和劉某也回了另一個臥室休息,兩人還聊了半晌天,這才熄燈,熄燈沒過一會,宋偉就聽到了一陣他決計不願意聽到的動靜,頓時氣得臉紅脖子粗。

他強忍著直接踹門出去的衝動,屏住呼吸,從下午到晚上足足在裡面躲了7個小時,直到零點時分,聽外面一片靜寂,才偷偷走出衣櫃。正站在劉某的臥室前猶豫,劉某忽然起來上廁所,打開燈一眼瞅見宋偉站門口,劉某知道他是來找尹豐麻煩的,失聲大喊,讓尹豐快點兒離開。

但劉某根本阻止不了宋偉行兇,宋偉一把甩開她衝著剛睡醒還迷糊的尹豐衝去,往他身上連續捅刺了數下,直到尹豐倒在地上不動了才逃走,他知道自己跑不了,乾脆直接去派出所投案,將前因後果如實交代。

尹豐經搶救無效死亡,宋偉主觀上想殺死這個破壞自己家庭的「情敵」泄憤,客觀上也非法剝奪了他的生命,其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過此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發,被害人尹豐在宋偉和劉某婚姻存續期間,與有夫之婦劉某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刺激了宋偉,此外宋偉事發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宋偉的親人表示會儘可能對受害人家屬作出賠償,取得尹豐家人諒解,為宋偉爭取從輕的機會,因此雖然此案的判決沒有見諸報道,但綜合考慮案件情節,宋偉可能不會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即使如此,他也需要入獄長期服刑為自己的衝動承擔代價。

被投進看守所後,宋偉感嘆:「女人不跟咱了,何苦呢......把自己都搭進去了!」這番感嘆來得太遲,劉某和尹豐犯錯在先,然而,宋偉所採取的解決方式也過於極端,除了傷害到自己,更傷害了親近之人,與其如此,不如及早止損,情感關係太容易使人失去理智,做任何選擇前,應當三思而後行!

(涉及隱私,當事人均為化名,圖片源自網絡,配合敘事。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