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8歲女子小婁在吉林長春一小吃街買燒烤時,被周某高空投擲的磚頭砸中,不幸離世。11月27日,該案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
12月13日上午,記者從小婁的姐姐婁女士處獲悉,該案在長春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周某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周某當庭表示不上訴」。該案結審後,婁女士稱要繼續追究相關責任方責任,「這是一場本可以避免的悲劇,是一個悲傷的結果。」
今年端午節(6月22日晚),小婁到長春探望朋友,約在紅旗街一夜市小吃街見面。婁女士回憶,當晚妹妹她們吃了一些小吃便上樓了,晚上10時30分許,妹妹想再下樓買燒烤,付完錢等待的過程中,被周某投擲的磚頭砸中額部,「當場沒了生命體徵」。
11月27日,吉林長春中院公開審理了該案。婁女士參與了庭審,據她回憶,庭上周某對高空拋物事實供認不諱,「其供述6天扔了十幾次,就是想死,但上去之後又不敢往下跳,就想砸死別人來求死」。
記者獲悉,長春市檢察院指控,被告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產生厭世、仇視社會情緒,遂預謀採取從高層建築物上多次投擲磚頭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員生命。2023年6月22日21時至23時許,周某在長春市朝陽區紅旗街某公寓32樓樓道窗戶和樓頂天台等位置,先後向地面人群投擲八塊磚頭,其中一塊磚頭擊中被害人小婁額部。
在此之前,2023年6月17日16時30分許,周某在長春市紅旗街某公寓3310室窗戶投擲兩桶5升桶裝水,其中一桶砸中被害人董某某肩部、手指、腿部;當日22時40分許,周某在該室再次投擲三罐未開封可樂,其中一罐砸中被害人宋某額部。
經法醫精神鑑定:被告人周某涉案時無精神病;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案發後,被告人自動投案,檢察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提起公訴。
11月27日,事發公寓樓入口貼有「小心高空落物」標識(圖|上游新聞)
出事前,小婁有一段穩定的戀愛關係,事發當日男友正趕在找她的路上,想會合後到別處遊玩,「沒承想就出事了」。婁女士感慨,「如果這些人想死隨便拉個人當墊背,我們就沒有很好的手段對付他們嗎?」她希望該案的宣判能夠讓更多無辜的人,免於遭受高空拋物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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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編輯:董雋子 責編:閆繼偉 高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01d718bf3738738b39258e869cfd1f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