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區法院公開審理15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

2020-01-04     十堰晚報

記者 何利 特約記者 高先虎

1月3日,由十堰市茅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鄭某華、鄭某山等15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在茅箭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2013年6月以來,被告人鄭某華、鄭某山、楊某緒、鄭某海、賈某均、胡某清、王某濤等人為獲取暴利,經常糾集在一起,先後以王某濤所經營公司的辦公室、鄭某華的住所等處作為商議高息放貸、暴力收貸的辦公地點,專門從事放貸、收貸業務。

2013年至2015年期間,被告人鄭某華、鄭某山、楊某緒、鄭某海、賈某均、胡某清、王某濤等人採取「集中資金高息放貸、集中力量暴力收貸」模式,先後以月息4至8分、扣「砍頭息」的方式在十堰市城區、鄖陽區等地高息放貸、暴力收貸,非法向他人高息放貸4900餘萬元,並先後多次採取非法侵入住宅、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手段暴力逼債,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導致部分借款人企業經營受損、甚至舉家逃往外地,逐步形成一個以鄭某華、鄭某山為首要分子,楊某緒、鄭某海為積極參加者,賈某均、胡某清、王某濤、鄭某梅為一般參加者的專門從事高息放貸、暴力收貸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嚴重破壞當地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為害一方。

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此案,仔細查閱案件卷宗,多次主持召開會議深入研究案情,多次與公安、法院進行溝通,把握案件定性,同時全面審查涉案財物查封、扣押、凍結情況。庭審前,召開了檢察官聯席會議,對案件進行了論證剖析和全面把握,研究制定了出庭預案。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主持下,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依法進行了舉證、質證,並就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量刑等充分發表意見。檢察機關還依法就涉案財物處置提出意見。15名被告人分別進行了最後陳述。案件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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