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星文化更新招股書:《好聲音》吸金能力腰斬,騰訊音樂年版權費近2億

2020-05-12     話娛

原標題:燦星文化更新招股書:《好聲音》吸金能力腰斬,騰訊音樂年版權費近2億

文 | 浮萍

來源丨文娛商業觀察

在經歷一年多的沉寂後,燦星文化IPO又活躍起來。

近日證監會官網上公布了新一批的預先披露企業名單,其中國內綜藝製作領域頭部公司燦星文化赫然在列,這是繼2018年12月底首次披露招股書之後,燦星文化再次更新了其IPO資料,也證明了燦星文化堅持在A股上市的決心。

根據最新的招股書資料,2018年和2019年燦星文化過得並不是很好,分別實現營業收入16.53億元和17.32億元,相比較於2017年的20.58億元出現了明顯的下降;

在凈利潤方面,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分別實現4.51億元、4.5億元和3.45億元,盈利能力也開始出現明顯下滑,受到整體大環境的影響非常明顯。

如果說2018年業績收入下降和節目製作數量下降有關,那麼2019年燦星文化在數量上進一步提升至9部,不僅有傳統的台播綜藝《中國好聲音》,也有網絡口碑綜藝《這!就是街舞》第二季等。

這說明綜藝的生意越來越不好做:台播綜藝收視、廣告雙下滑;網綜毛利明顯過低。作為中國目前綜藝內容生產能力最強的公司,燦星文化尚且感受到如此大的壓力,遑論其他中小綜藝內容公司的生存狀況。

《中國好聲音》成燦星文化收入支柱

2019年貢獻6.62億元

在燦星發展歷史上,《中國好聲音》絕對是極富有開拓意義的現象級爆款綜藝。

2012年中國綜藝歷史上首個真正制播分離意義上的節目《中國好聲音》橫空出世,隨即掀起了全民討論熱潮,順利發掘了姚貝娜、平安、吳莫愁、吉克雋逸等優秀歌唱新星,他們大部分至今都仍然活躍在音樂圈。

《中國好聲音》的成功對於綜藝產業的發展具有多層次意義,其後不僅僅加速了中國電視制播分離改革步伐,還直接拉高了綜藝的製作成本,宣告綜藝製作進入到高投入、大製作的新時代,促進了綜藝市場的繁榮。

如今已經走過8季的《中國好聲音》(因與唐德影視的版權糾紛,一度改名《中國新歌聲》,於2018年恢復原名)依然是中國電視綜藝的頭部IP,為燦星和浙江衛視創造了巨額的營收。

招股書資料顯示,《中國好聲音》和《中國新歌聲》在2015年收入為11.43億元,2016年收入下降至10億元,2017年收入進一步下降至6.65億元;2018年下降至5.45億元,;2019年再下降至4.62億元。

可以看到《中國好聲音》的收入明顯下滑,2019年的創收能力僅不足2016年的一半,但是即便如此,該系列節目依然是燦星營收的主力軍。資料顯示,《中國好聲音》系列節目創造的收入在2015年到2019年的五年間分別占其總營收的比例為46.43%、 37.33%、32.33%、32.96%和26.67%。

雖然燦星文化對於《中國好聲音》的依賴度在下降,但是在可預計的兩三年內,該節目即使遭受再大的爭議也難以停辦,因為如果抹掉這一塊收入,燦星文化的業績將會非常難看,對於正在IPO路上的燦星文化來說,也是不可承受之痛。

燦星ALL IN 網綜

但創收能力不佳

曾經很長一段時間,燦星文化的發展是迷茫的。

因為《中國好聲音》《蒙面唱將猜猜猜》《中國達人秀》等台播綜藝太過於成功,加上與唐德之間的版權官司牽扯精力,燦星文化對於網綜的發展是滯後的,特別是在2016年和2017年的時候,已經明顯有網綜掉隊的跡象。

意識到這一問題以後,燦星文化開始加大網綜的布局,在2018年聯合優酷推出《這!就是街舞》、聯合騰訊視頻推出《即刻電音》,都是聚焦細分類型的綜藝節目。

2019年燦星綜藝出新的節奏明顯加快,一口氣聯合優酷推出《這!就是街舞》第二季、《這!就是原創》《一起樂隊吧》《爆款來了》以及聯合愛奇藝推出《唱給世界聽》等。

有一個很明顯的趨勢是燦星文化與優酷的捆綁越來越緊密,這與阿里入股燦星文化有很大的關係。

文娛商業觀察此前第一時間分析過這件事《 燦星估值大降20%再獲3.6億融資,阿里、騰訊音樂入股 》,當時杭州阿里巴巴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投入資金2億元獲得燦星1.17%的股權,成為燦星文化的戰略投資方。

有了資本的鋪墊,優酷和燦星文化在業務上合作的也就越來越緊密,不過網綜雖然數量多、背靠平台,但是掙錢能力遠不如台播綜藝。

資料顯示在燦星文化2019年前五大收入項目中,台綜《中國好聲音2019》的毛利率為37.31%,遠高於視頻網站S級項目《這!就是街舞》第二季的20.77%;台播綜藝《中國達人秀2019》和《蒙面唱將猜猜猜第四季》也高於網綜《這!就是原創》10.92%的毛利率。

音樂版權和藝人經紀收入可觀

2019年騰訊音樂版權費近2億元

相比較於毛利不高的綜藝內容製作業務,燦星文化的音樂製作授權及其他衍生業務的毛利率要高很多,已經逐漸成為燦星文化的支柱性業務。

招股書資料顯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燦星文化的音樂製作授權及其他衍生業務收入分別為3.81億元、4.2億元和4.3億元,所占營收比例分別為18.52%、25.42%和24.81%。

音樂製作授權及其他衍生業務是一個相對寬泛的概念,可以將它理解為音樂版權授權和藝人經紀兩個細分項來理解,這都是基於綜藝節目而衍生的業務。

所謂藝人經紀主要是依託《中國好聲音》《中國好歌曲》等節目來發掘新藝人,運營他們的演唱會、商務代言等獲得收入。截止2019年底燦星文化簽約了吳莫愁、張碧晨、周深、黃霄雲、李琦、蘇運瑩、旦增尼瑪等162 位藝人。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包含藝人經紀在內的衍生業務實現收入1.92億元、1.83億元和1.94億元,雖然偶有波動但是一直比較穩定。

音樂版權授權業務是指燦星文化通過製作音樂節目,以及為簽約歌手製作歌曲,沉澱了大量音樂版權。通過授權網際網路音樂平台等其他音樂內容需求方,獲得授權收入,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分別收入1.85億元、2.36億元和2.35億元。

燦星文化版權需求量最大的當屬騰訊音樂,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從燦星文化採購額分別為1.53億元、1.96億元和1.94億元,占比都超過80%。

與阿里先投資後合作的模式不同,燦星文化和騰訊音樂的合作模式可以概括為現有業務上的緊密合作,然後進行了投資。2018年騰訊音樂控制的西藏齊鳴音樂有限公司投入1.6億元,獲得燦星0.94%的股權。

從版權採購的最大客戶變身股東,騰訊音樂的這筆投資不虧,也變相的與燦星文化進行了資本、業務的雙綁定,避免了燦星文化的音樂版權流向競爭對手懷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wOLXDXIBnkjnB-0zp2P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