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鑑定鎖定真兇!青海破獲一起23年前命案

2020-02-24   青海法制報


「送檢的股骨與部分髖骨所屬男性個體是馬某某的生物學父親,親權指數為3.2667×104。馬尕某是送檢的股骨與部分髖骨所屬男性個體的生物學母親,親權指數為3.2477×105。」這是海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通過DNA比對後得出的兩組科學數據,也因這兩組科學數據,破獲了一起橫跨23年,發生在海東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某鄉的一起命案積案。


海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的技術人員,通過什麼方法提取了已病故入土4年犯罪嫌疑人馬有某某(已於2016年病故的)的DNA?又是通過怎樣的技術手段確定馬有某某就是這起命案的真兇?帶著一系列疑問,記者走進海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詳細了解了這起橫跨23年命案背後的真相……



追逃嫌犯病故入土4年


1997年3月29日,民和縣某鄉發生一起女性被殺案件。案發後,民和縣公安局迅速啟動命案偵破機制,開展了一系列偵查工作,並循線追蹤,確定了殺害該女性的犯罪嫌疑人。2002年,民和警方將犯罪嫌疑人列為網上追逃人員。隨後幾年中,民警也先後輾轉多地展開調查,但因受當時技術條件等客觀因素的限制,案件久未偵破,犯罪嫌疑人如人間蒸發一樣,杳無音信。多年來,民和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始終未放棄對該案件的偵查。


2019年年底,民和縣公安局再次將追逃清庫工作提上了日程,對以往的命案積案進行了再一次梳理。同時,成立了以民和縣公安局局長馬義文任組長的追逃小組,全面開展追逃清庫工作。


工作中,追逃小組通過對犯罪嫌疑人家屬、親朋好友、村民等人員的調查走訪,發現嫌疑人已於2016年在外省病故,家屬將其屍體運回家中並已埋葬,其家屬未向民和縣公安局報告嫌疑人已死亡的事實。



警方決定開棺驗屍取證


雖然正義的審判遲到了23年,但海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追逃人員和民和縣公安局追逃小組每個民警的心裡都很清楚,必須要給死者及其家屬一個交代,也要給人民群眾一個交代。但追逃對象已經病故,且已入土4年,這給追逃小組民警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1997年殺妻後潛逃至外省的犯罪嫌疑人,隱姓埋名生活了20多年,到底有沒有死亡,又怎麼證明已經入土的人就是民和警方追逃的23年前殺妻潛逃的嫌疑人?頓時,這些疑問困擾著追逃小組的每個人。


此時,雖心存疑慮,但民警並沒有掌握確鑿證據。如何求證真相?成了擺在他們面前的一個現實問題。追逃小組組長馬義文,主管刑偵的副局長韓文龍和民警們再次碰頭研究案件該怎麼偵破。經多次研究,最終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開棺驗屍。只有開棺驗屍才能完善證據鏈,才能偵破案件,才能將此案從追逃清庫中撤銷。


做出這一決定後,怎樣給其家屬做思想工作,又是擺在追逃小組民警面前的一個難題。馬義文和刑警大隊大隊長馬興福多次來到嫌疑人親屬家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在強大的政策攻略下,其家屬終於同意開棺驗屍。


2019年12月23日,韓文龍帶領偵查員、法醫前往嫌疑人埋葬地,對其家屬所指認的墳墓進行了挖掘並提取了生物檢材。同時,提取了犯罪嫌疑人兒子和母親的生物檢材。隨後送到海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進行DNA檢驗。

(來源:海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