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
一日夫妻百日恩,
兩口子過日子難免
會磕磕碰碰。
吵架本身,
不是什麼大事,
但吵到大動干戈、
拳打腳踢,
那麼蜀黍就不能坐視不理了...
7月31日13時49分,西澤派出所接轄區迆那村委會周某花電話報警稱,其被丈夫王某榮毆打,請求處理。
接到報警後,西澤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進行調查了解。經查,周某花與王某榮系夫妻關係,二人因生活瑣事長期吵鬧。7月31日13時許,夫妻二人因還債的事又發生爭吵並動手毆打對方,導致雙方不同程度受傷。民警從情理、法理對二人開展耐心勸說教育,但雙方不肯罷休,均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宣威市公安局決定分別給予周某花、王某榮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
當我們與他人發生口角、矛盾糾紛時,冷靜一點,就可以化解怨恨,平息風波,退一步海闊天空,千萬不要用不正當、不合法的行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應該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問題,否則我們會因為打架付出沉重的代價。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