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落網,長安警方破獲多起販賣對公帳戶案!相關帳戶淪為電詐分子轉移贓款帳戶

2020-03-27     平安東莞

對公帳戶本是企業用於資金往來的,但近期長安警方根據線索,發現一批對公帳戶卻被電信網絡詐騙分子用於轉移贓款,隨後公安分局偵查員迅速展開調查。

警方發現可疑對公帳戶

今年1月下旬,長安公安分局反詐中心在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和支持下,對一批疑似被犯罪分子用於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企業對公帳戶進行核查,發現一批對公帳戶所對應的公司是空殼公司,登記地址不存在,資金流轉異常 。

隨後,多名收購企業對公帳戶並走私販賣給境外電信網絡詐騙集團的犯罪分子進入警方視線。

對公帳戶竟被用於電詐轉帳

經偵查,犯罪分子從網上召集社會閒散人員或以給錢讓他人幫忙的名義,註冊企業,之後拿著企業註冊信息前往銀行開辦企業對公帳戶及其全套資料。其中,企業對公帳戶相關材料包括對公銀行卡、U盾、企業公章、公司營業執照等。

犯罪分子以平均每套對公帳戶全套資料5000元至上萬元不等價格售賣給東南亞境外電信網絡詐騙團伙,最終這些對公帳戶實際成為了電信詐騙團伙或境外賭博團伙的洗錢帳戶,流轉的資金實際上正是這些犯罪團伙的犯罪所得。

證據充分警方開展抓捕

在掌握充分的證據後,長安警方展開抓捕行動。3月13日,分局反詐中心民警在大朗鎮抓獲利用空殼公司套取銀行對公帳號實施電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陳某。3月16日,在長安鎮霄邊社區抓獲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犯罪嫌疑人農某報,3月20日在長安鎮霄邊社區將農某報的同夥羅某抓獲。3月21日,在深圳龍華和寶安區分別抓獲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鄭某芳張某濤。3月23日,在深圳寶安區抓獲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馬某偉

經審訊,上述犯罪嫌疑人對其買賣國家公文罪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那麼,為什麼犯罪人員要對對公帳戶進行販賣呢?

長安公安分局反詐中心何孟良警官

一方面對公帳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警方的辦案難度。在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過程中,如果嫌疑人使用個人帳戶的話,警方則可以直接實施凍結,時效是非常快的。而對公帳戶,銀行有相關規定,公安機關的查封、扣押、凍結是必須要到櫃面去進行的。這就增加了我們的辦案難度,而讓嫌疑人能相對快速而容易地把錢轉走。

另一方面部分被詐騙群眾會誤認為對公帳戶可信度高,容易放鬆警惕,嫌疑人就是利用群眾這種心理,大量利用對公帳戶進行電信詐騙活動。


警方提醒:

銀行卡及其帳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違者情節嚴重的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長安公安提醒:

防止受騙 請記住這些要點!

為有效避免大家上當受騙,警方結合實際工作情況,梳理總結了一些防騙識騙要點:

一要增強個人信息、家庭信息、銀行卡信息的保護意識,防止相關信息流失;

二要增強安全意識,凡是要通過網絡進行轉帳匯款的,務必要仔細核實驗證,保持警惕、冷靜,遇到無法辨別的情況要多與家人朋友溝通,謹防上當受騙;

三要增強警惕意識,對不明來源的網絡連結、二維碼等信息保持警惕,不要隨意亂點;

四要了解基本常識,公安機關不會通過電話網絡辦案,更沒有所謂的「安全帳戶」,凡是通過電話網絡辦案的都是騙子;

五要提升法制意識,避免為小利誘惑參與買賣銀行卡、手機卡等違法犯罪活動,更不要以身試法參與電信詐騙犯罪活動。


來源:長安公安分局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pvHOHXEBfwtFQPkd9m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