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上失信名單?法院:假的!

2019-11-06     濟陽區檢察院

11月6日,一篇《王思聰也成「老賴」了!涉9起股權凍結事項,金額達1.5億》的文章將王思聰推上風口......

隨後,記者經與北京市二中院核實,二中院稱王思聰確有在該院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案號為(2019)京02執1325號,於11月4日剛剛立案執行。

但是,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方面同時強調:「經我院核實,暫未對王思聰本人採取限制高消費以及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強制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被執行人和失信被執行人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被執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訴期滿後,或終審判決作出後,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在法院對於民事訴訟判決原告勝訴後,被告在賠償問題上的法定時間內未完成判決書上所規定的賠償金額而被法院強制執行賠償,則稱該被告為本次強制執行的被執行人。

而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俗稱老賴。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表示,王思聰雖被列為被執行人,但只要主動履行還款,便不會被列入失信人名單。

同時,@人民法院報 也發文稱,王思聰僅為被執行人而非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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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青年報 綜合:澎湃新聞、北京青年報、@人民法院報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o2HiQG4BMH2_cNUgQeG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