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及市交警支隊之前發布的工作安排,9月1日起,我市將嚴格管理不按規定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截至8月20日,我市已有53萬餘輛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而申領牌照後丟失的,目前也可開始補辦。
2018年5月1日起實施《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我市實行電動自行車實名登記上牌制度,也就是說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必須登記上牌。
今年4月,在一年過渡期滿之際,市交警支隊推行了分類型、分階段的管理措施,先期對「黑金剛」等嚴重超標的電動自行車進行了嚴格管理。按照這一工作部署,9月1日起,我市交警將對所有不按規定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進行嚴格管理。
據了解,截至8月20日,我市24個電動自行車登記受理點已陸續為53.24萬輛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交警提醒,尚未登記上牌的車主,儘快到就近的受理點登記上牌。
另外,對登記上牌後牌照丟失的車主,交警目前在迎澤一大隊、迎澤二大隊、萬柏林一大隊3個受理點開通了補辦業務,並將逐步在其他受理點開通這一業務。補領牌照時,車主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行車證,並交納12.6元工本費。自取牌照的,到高新技術開發區長治路266號科祥大廈領取;需要郵寄的,需填寫有效地址、姓名及聯繫電話等信息,交納12元郵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