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紀委通報:員額法官、巡警大隊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雙開!

2019-10-12     南寧政法

近日

南寧市紀委通報查處三起

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典型案例

分別是

興寧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原員額法官黃志國充當「套路貸」涉惡犯罪團伙「保護傘」問題。2016年至2019年,黃志國利用職務便利,為涉及陳某(「套路貸」涉惡犯罪團伙首要分子)利益的執行案件提供幫助,多次收受陳某給予的「好處費」,合計10.3萬元。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9月,黃志國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相關涉案款物隨案移送。

橫縣公安局巡警大隊原大隊長寧椿嚴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問題。2012年至2015年期間,寧椿嚴利用擔任橫縣公安局巡警大隊大隊長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涉黑人員沈某添給予的「好處費」,為以沈某添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開設賭場、聚眾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保護,致使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多次逃避執法查處。2019年1月,寧椿嚴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西鄉塘區安吉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綜治中心副主任李為,蘇盧村黨總支部書記蘇世英在打擊整治涉黑組織中失職失責問題。李為作為安吉街道分管綜治工作的責任領導,對以李某和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2017年以來在蘇盧村從事組織賣淫、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失職失察,協調打擊不力;蘇世英作為蘇盧村黨總支部書記,對轄區黑社會性質組織違法犯罪活動摸排不深入、監管不到位,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協助安吉街道、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不力。2018年11、12月,李為、蘇世英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 / 南寧市紀委監委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nHUfv20BMH2_cNUgObg_.html














抗「疫」一線

2020-03-01





今天我當班

2020-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