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刻意隱瞞,致數百人被隔離!

2020-02-06     大觀新聞

廣西防城港市一人因隱瞞病史被立案偵查。

廣西媒體「南國早報」微信公眾號2月6日消息:2月5日,防城港市出現第二名不配合防控工作而被立案偵查的人員!內蒙古一男子被確診後,在防城港就診期間拒絕醫生檢查,還多次到公共場所活動,造成數百人被醫學隔離觀察!

消息提到:1月27日至31日,宋某建(男,47歲,內蒙古人)因出現喉嚨痛、發熱等症狀到防城港市第一人民醫院治療。1月31日,宋某建被收治入院隔離治療,2月2日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就診期間,宋某建隱瞞了自己曾與確診患者王某某有密切接觸史,拒絕配合醫生的檢查,且拒不執行衛生防疫機構的預防、控制措施,還多次到公共場所及其他地方活動,放任向不特定人員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並造成數百名群眾被隔離醫學觀察。

上述消息介紹,宋某建的行為違反了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l級響應的相關規定,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2月5日,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對宋某建立案偵查。

此前,廣西防城港一確診病例隔離期間強行離開醫院,被立案偵查。

廣西防城港女子張某莉因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於1月29日被安排到醫院感染科隔離治療。當天下午4時許,張某莉強行離開醫院,直至1月30日凌晨1時才被醫療人員接回醫院隔離治療。2月3日,她被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2月4日,張某莉被警方立案偵查。

警方介紹,張某莉明知自己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拒不執行衛生防疫機構的預防、控制措施,放任向不特定人員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防城港市公安局於2月4日對其立案偵查,目前張某莉在防城港市第一人民醫院隔離收治。

來源:澎湃新聞

編輯:小雨

美編:張強

校對:張軍

責編:李元臣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mHbmGXABjYh_GJGVyLx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