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晚上10點50分,交警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在金唐下村燕子路某超市門口,有兩名司機打起來了。
接報後,金唐交警迅速趕到現場。只見超市門口圍著一群人,在人群中央,有一名身穿花T恤的男子和一名身穿條紋上衣的男子對峙著,兩人面紅耳赤。
在兩人身後,停著一輛粵TK××35號白色吉利小車,右後方有幾條劃痕;而另一輛無號牌紅色摩托車的車尾,有少許摩擦痕跡。原來,花T恤男子是摩托車司機佘某,條紋上衣男子是吉利小車司機王某。
這麼輕微的剮蹭事故,只要快處快賠就可以了,怎麼還打起來了?看到交警到場,王某指著佘某說:「他喝酒了,還騎著車,撞到我的車還想走!」
佘某也不甘示弱,說是對方先動的手,而且對方的車損看上去不像新的。佘某這一開口,瞬間酒氣熏天,再看他臉色潮紅,還有些站不穩,估計喝了不少啊。交警拿出酒精測試儀對佘某進行檢測,數值直飆三位數!隨後,交警將佘某帶去醫院進行抽血,結果為123.1mg/100mL,醉駕了!
抽完血後,交警將兩位司機帶回大隊,並調取視頻展開調查。
視頻中,佘某開著摩托車沿下村燕子路南往北方向行駛,來到超市路段時,剛好遇到吉利小車迎面駛來。佘某將摩托車開到超市門口避讓,可吉利小車還沒開走,佘某就立即往後倒車,兩車就這麼撞上了。
經調查,當晚佘某喝了3瓶啤酒,飯後開著摩托車去下村買點東西。來到超市門口時,佘某遇到了吉利小車,他後退幾步避讓。或許是酒後糊塗,他沒等吉利小車走遠,又往後倒了幾步,結果就撞上了小車。
而吉利小車無辜被撞,司機王某趕緊下車查看,刮痕足足有10公分長。他正想找摩托車司機佘某理論,卻發現對方想加速離開,王某氣不過,一把將摩托車鑰匙拔了下來。
佘某酒氣上頭,沒感覺到自己撞了車,以為是對方故意訛他,兩人你一言我一語,爭吵起來。就在此時,王某的老鄉剛好路過,看到王某被佘某「欺負」,於是挺身而出,又說了幾句。
佘某一看這架勢「人多欺負人少」,於是打個電話把女婿叫了過來。女婿到場後,自知岳父佘某酒駕理虧,想要跟王某私了。但王某要價500,佘某女婿覺得車損不嚴重,只肯給300,價格沒談攏,王某隻好報警處理。
交警認定,由於佘某未確保安全行駛,負事故全部責任。而佘某醉駕,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此外,佘某無證駕駛無號牌摩托車且沒戴頭盔,也將面臨罰款32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就在佘某被抓前1個多小時,拱北交警也查獲了一名「移花接木」的酒駕司機……
4月16日晚,拱北交警大隊朱警官在港昌路十一中路段開展夜查整治行動。9點13分,一輛粵C7××X2號灰色大眾小車突然在崗點前的巴士站停了下來。
朱警官立即警覺起來,密切關注著小車的動向。只見在昏黃的路燈下,駕駛座車門和左後側車門同時打開,兩個男子貓著腰互換座位。而這一幕早已被朱警官盡收眼底。
朱警官走到車旁,一陣濃濃的酒味就從車內飄出,互換座位的用意呼之欲出。「剛剛是誰開的車?」朱警官問道,一車人都不敢吱聲。朱警官指著攝像頭警告他們,這裡到處都是監控,是誰開的車,一查便知。
坐在後排的條紋衣男子慌了,小聲地承認自己是司機。隨後,朱警官拿出酒精測試儀讓司機吹氣,「嘀嘀嘀」一陣響後,數值顯示為30mg/100mL,屬於酒駕。
經調查,司機林某晚上和朋友們在夏灣吃牛肉火鍋,期間喝了一點酒。飯後,林某本打算讓沒喝酒的朋友開車,可朋友卻說不熟悉他的車,林某隻好自己開車送朋友回家。半路遇上交警,林某慌了,於是想到了一出「移花接木」的戲碼,殊不知一切都被朱警官看到了。
由於林某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記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