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大量售賣女童照片!警方通報

2024-05-28     券商中國

男子利用為兒童攝影之便販賣照片牟利,上海徐匯警方:案件進一步調查中。

5月27日,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發布警情通報:

5月27日網上反映,有人在網上出售所謂的女童寫真照片,警方即開展調查。經查,陳某某(男,27歲)利用其開設的攝影服務公司為兒童攝影之便,在未經當事人允許的情況下,將拍攝的照片販賣牟利。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此前報道:

5月27日,有網友反映,上海市徐匯區某兒童攝影師在未經家長同意下,暗地在網上出售女童寫真照片和拍攝花絮。記者從女童家長王可(化名)處了解到,目前許多家長都已知曉此事,並已報警。

網友向記者提供的在某社交平台的部分群聊記錄顯示,2023年9月至11月,群主「清稚影記」發送多張女童照片至某群,和其他群成員的聊天內容圍繞「白絲」「腳」「裸足」等話題。2024年2月、3月的群公告顯示,群內打包售賣女童的寫真照片和花絮視頻,如「下周是本周拼團,xx,舞蹈服白絲+裸足;裸足、泳裝、花邊襪白絲、舞蹈服,人均200……」

王可告訴記者,「清稚影記」是私人攝影師,在上海從事兒童攝影,長期在某社交平台發帖接單,「沒想到後面有這種交易。」一些家長從網友處知曉此事後,已報警,「目前警方還在調查。」

5月27日中午,「清稚影記」的社交媒體帳號首頁已無法查看,「因相關投訴,該帳戶違反《社區規範》,其內容無法查看。」王可稱,當日中午,攝影師在微信上打字向家長道歉。

攝影師的行為是否涉及侵權乃至觸犯刑法?對此,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筠悅向記者分析,在刑事層面,攝影師以營利為目的「倒賣」女童寫真照片,主觀上具有破壞女童名譽的故意,客觀上侵害了女童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攝影師的行為已涉嫌侮辱罪。即便不構成侮辱罪,攝影師的行為也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同時,在民事層面,攝影師以營利為目的「倒賣」女童寫真照片,涉嫌侵害女童的名譽權、肖像權,「攝影師還應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來源:@警民直通車-徐匯站、新京報

責編:劉珺宇

校對:趙燕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eff9977db775987effb7ab0dda5c59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