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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作為現在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它的管理變化深受廣大車主的關注,小行家之前也分享2024年1月,作為車主在上路行駛需要注意的事項新規,但除了上路,今天小行家提醒大家,在即將到來的2024年1月,電動車、三輪車還要注意「3不放」,多地明確違規停放也會罰。
電動車作為輕便型的交通工具,隨便停放是許多人的習慣,但不要認為電動車上路行駛才有隱患,違規停放同樣不可取,下面就來看看,在2024年1月,需要注意的「3不放」,有的是違反規定,有的是存在隱患,作為車主要避免。
1不放: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在公共場所停放
關於北京從2024年1月1日起禁止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上路行駛的消息,車主基本上都關注到,但在北京多部門發布的通告中,明確過渡期後除了禁止上路,還包括停放,車主不容忽視。
通告原文是這樣寫道:過渡期後(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違規上路行駛或停放的,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
小行家提醒:通過這裡可以看到,對於違規停放和上路行駛是一視同仁,根據小行家所了解,許多駕駛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的老年人,住的都是胡同,車輛都是在馬路停放,提醒車主及時處理違規車,否則明年1月違規停放會被罰。
2不放: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機動車道或非機動車道亂停放
2024年1月1日起,《南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修訂版正式實施,除了明確需要戴頭盔,上牌等等,對於電動自行車的停放也有明確的規定,並且處罰標準明確,涉及罰款或拖移車輛。
原文為在條例第三十五條的十二條中規定: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或非機動車道上亂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十元罰款,無法通知車輛所有人當場處理的可以拖移車輛。
小行家提醒:在機動車道停放電動自行車,很不安全,有較大隱患,而在非機動車道,說實話現在停車是比較隨意,由於沒有電動自行車停車位,大家都是有位置就停,但通過各地條例可以看到,機動車道千萬不要停,而非機動車道停放,一定要在不影響他人通行的前提,否則違規停放,就可能車輛被拖車,處理起來麻煩又費事。
3不放:禁止上樓停放
關於電動車禁止上樓停放充電,其實各地條例都有所體現,在2024年1月起實施的《鄭州市消防條例》,《南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修訂版,都明確禁止上樓停放,否則會處罰。
禁止停放的區域包括:建築物首層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樓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及其兩側影響通行的區域、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停放。
小行家提醒:各地煞費苦心的出台相關條例,明確車輛上樓停放要求,就是因為近些年電動車自燃案例愈發常見,這種從源頭預防隱患的方式,作為車主一定要支持,小行家所在的小區,即便電梯都貼上電動車禁止上樓,但仍然可以看到有鄰居推電動車乘坐電梯上樓,這種方便自己,但卻潛藏損害自己和他人的行為,希望各位車主都要學會避免。
通過以上可以看到,2024年1月注意包括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在公共場所停放、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機動車道或非機動車道亂停放、電動車禁止上樓停放,每一個都是有隱患,不安全,多地明確會處罰,作為車主要注意避免。對此,你怎麼看?歡迎評論,大家一起交流、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