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甘肅省平安建設條例》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記者了解到,《甘肅省平安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今年9月27日經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自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我省平安建設領域第一部綜合性地方法規。《條例》的出台實施將有效提升我省平安建設法治化、規範化水平,為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甘肅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條例》分為七章,共七十一條,包括總則、風險防範與矛盾化解、重點防控與治理、公共安全保障、基層治理與社會參與、監督與獎懲和附則。《條例》立足於實現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安全的全方位之治,首次明確了平安建設的主要任務,首次明確了承擔平安建設組織協調職能機構的職責,進一步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在防範化解矛盾風險、加強重點防控、維護公共安全、創新社會治理等方面的職責任務,著力構建權責明晰、高效聯動、左右協調、上下貫通的工作體系,推動各方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共同做好平安建設工作。
《條例》充分體現主動創安、主動創穩的工作理念,首次以法規形式明確社會風險防控全鏈條治理,要求各級各相關部門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和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精準高效防範化解社會風險;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堅持依法行政,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發生;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司法,防止因案件辦理引發新的矛盾風險。
《條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聚焦平安建設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和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突出問題,對治安安全、重點人群服務管理、網絡綜合治理、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打擊整治新型網絡犯罪、校園安全、醫療機構安全、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生態環境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物流寄遞安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處置、常態化掃黑除惡等專項治理和重點監管作出相應規定,明確對平安建設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實施重點治理,對突出問題實施掛牌整治。
《條例》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導向,對推進基層治理和社會參與作出規定。明確承擔平安建設協調職責的機構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多元調處化解平台,整合資源力量,推動矛盾糾紛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務、一攬子解決。鼓勵村(居)民委員會創新群眾協商議事形式和活動載體,暢通訴求表達,完善自治機制;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社會組織、行業協會商會等參與平安建設,以形成多方主體有序參與並發揮作用的基層治理架構。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
編輯丨金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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