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忘拉手剎,巴彥淖爾一車主被告上法庭

2020-01-13     杭後新聞

機動車上路行駛,沒超速超載、沒闖交通信號燈……

停在路邊準備修理的故障車怎麼會引發交通事故而觸犯法規了呢?

2020年1月7日,烏拉特後旗人民法院交通法庭法官用一下午的時間耐心調解,將這起撲溯迷離的交通事故糾紛圓滿解決。

粗心司機停車忘拉手剎

原來,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司機張某一直為青山工業園區某養殖公司運送飼料,前幾日,張某拉著一車飼料到該公司準備卸貨,當行駛至距公司不遠處時,車輛出現故障就將車停靠在路邊,自己下車到街上找修理工看看。一小時左右,在張某和修理工返回停車處時,車不見了。正納悶,前面不遠處有四、五輛車東倒西歪亂停著,幾人圍觀。張某過去準備問個究竟,順勢也望見了自己的車正斜停在距離原停車位大約三、四百米的拐彎處。張某頓時明白,這些車是被自己的車撞了。原來,張某急於修車,停車時忘記拉手剎,自己離開後車輛溜車並在溜車過程中將停在路邊的五輛車碰撞後才減速斜停在了前面的拐彎處。所幸,當時正值公司上班時間,路上行人稀少,被撞車輛車內都無人,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等大礙。張某追悔,自己才是事故真正的「罪魁禍首」。

事故發生後,經交警部門認定,張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事後,三輛車的損失當事人已協商解決,尚有兩車輛的損失未能協商一致,雙方要求訴訟解決。

法官調解 車主掏錢修車

烏拉特後旗人民法院交通法庭受理後,詳細了解了受損車輛的實際情況及損失程度,考慮總體損失不大,沒有人員受傷等情形,且被告駕駛的車輛沒有保險,為避免雙方訴訟後因車輛損失評估等增加訴訟成本,徵求原告等人意見後,及時與張某及車主李某電話取得聯繫、通知到庭,當即啟動訴前調解機制。法官直入主題,讓被告從「負責修車」還是「賠償損失」兩個方案中選擇,從損失少的案件先入手調解,逐步向中間數據靠攏,挨個進行調解。經過法官一下午的耐心調解,兩案當事人均達成了一致意見,通過法院進行了確認。金額較少的一方被告當場以現金支付,另一方被告通過手機轉帳進行了支付。就此,這起連環撞車的交通事故案件圓滿解決。

案件提示

這是一起本不應該發生的糾紛,交通事故雖然圓滿解決,但是一些小小的行為習慣就可以引發事故,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在停車時要注意停車位置的地形,停車不要選擇斜坡的位置,儘量選擇平坦的路段和停車位。同時,汽車停穩之後,要第一時間拉緊手剎,防止溜車引發交通事故。

來源: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

編輯 楊雅康 校對 史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dPQfnm8BUQOea5Ow-kq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