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江西一風流女子赤身裸體慘死在家中,婆婆:她有7個男人

2022-08-05   史家霸唱

原標題:案件:江西一風流女子赤身裸體慘死在家中,婆婆:她有7個男人

「前車之覆,後車之鑑」,一個人如果在某件事情上跌倒過一次,便應當吸取教訓,避免重蹈覆轍,要是執迷不悔甚至變本加厲犯錯必然自嘗苦果,這點在情感方面體現得尤為明顯。

江西女子余小晴(化名)婚前吃過衝動不管不顧的虧,婚後卻還是如以往那樣做事情不計後果,與7個男人發展出私情的關係,終致赤身裸體慘死家中的悲劇結局,還連累了2個年紀尚小的孩子,縱情任性地風流,如何導致一樁血案發生呢?

2007年8月17日,江西省宜春市萬載縣某村,村民張婆婆一大早便起了床,見兒媳余小晴的房間關著門,不禁暗罵她懶,由於習慣了,也沒怎麼在意。太陽越升越高,那房間依然靜悄悄,毫無動靜,張婆婆這才覺得怪,推門進去剛準備喊人就被眼前的一幕嚇得連連後退。

村民們聽到張婆婆的叫聲都趕來看情況,這一看就大吃一驚,余小晴和她的一兒一女全被人殺死在房間內。眾人立即報案,警方趕來勘查屍檢確認余小晴及其女兒、兒子都死於利器捅傷導致的失血過多,余小晴死前曾與他人發生關係,遇害時身無片布,疑似與情殺相關。

之所以作出這種推測是因為張婆婆家沒丟失任何的財物,不像劫殺,余小晴在村裡雖然有風流名頭,倒沒和誰結深仇大怨,仇殺的可能性也不大,倒是余小晴丈夫馮強(化名)與婆婆對她死亡的冷漠反應,都指向此案與余小晴男女關係混亂有關。

余小晴長期和丈夫兩地分居,難耐寂寞,與周邊村子多個男人有關係,僅張婆婆知道的就多達7人,其中一個叫辛某的前段時間似乎和余小晴鬧矛盾,根據這條線索警方繼續追查,最終確認辛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辛某被抓捕歸案後也沒過多地掩飾,承認了自己是本案真兇。

辛某有妻,余小晴有夫,兩人本不該走到一起。余小晴四處留情,即使被婆家指責被村民議論,仍然我行我素,這一切與她的婚前經歷與性情有著莫大的關係。

1973年出生的余小晴是村裡出了名的「一枝花」,她生在農家卻美麗大膽熱情,其他姑娘思想普遍保守,結婚都要父母安排媒人介紹,余小晴對此不屑一顧,她認為愛情就該自主追求,於是19歲那年認識鄰村一個帥小伙後,直接陷了進去。

沒告訴父母,余小晴便跑出家門與男友同居,很快懷上身孕。父母還以為她在外面打工,見她挺著肚子回來,又氣又傷心,無可奈何之下只好答應余小晴出嫁,可問題來了,余小晴肯嫁,男方的家長卻不同意這門婚事,他們覺得一個女孩婚前同居不好,擔心兒子未來吃虧。

初戀男友拗不過父母,選擇和她分手,這讓余小晴大受打擊,她堅持生下女兒,交給父母撫養,自己跑到福建打工。誰知屋漏偏逢連夜雨,到了福建那邊,余小晴又遭遇拐賣,好不容易逃出來回了老家,父母已幫她帶孩子帶得滿腹的火氣,他們勸女兒再找個男人結婚算了。

對前男友,余小晴還抱有一點希望,她不顧父母反對,堅持聯繫上對方,即使不復合,也得給女兒一些撫養費吧?余小晴高估了這個男人的責任心,他不僅不承認血緣關係更拒絕出生活費,寧可將錢輸在賭桌上也不想再跟余小晴有牽扯,這讓余小晴對男人徹底喪失了信心。

1999年,對男人萬般失望的余小晴遵照父母的意思嫁給農民馮強,馮強是二婚,之前的妻子因吵架喝藥自殺;馮家家境也只能說一般,換以前余小晴肯定看不上,可她帶著女兒能選的對象非常有限,無奈屈於現實,心中總不平。

第二年,余小晴生下了兒子,馮強非常高興,同時也面臨一個問題,余小晴是帶女兒嫁過來的,家裡多了幾張嘴吃飯,他必須出去掙錢養家,才能保證一家生計。

馮強去了南昌打工,一年很少回家,余小晴獨守空房,耐不住躁動,很快與同村的男子發展私情關係,被公婆抓住現行。因為失敗的情感婚姻經歷,余小晴索性破罐子破摔,被公婆罵也毫無顧忌,照樣偷情,馮強得知妻子荒唐,氣得沒話說,但他不想徹底鬧翻再失去一個媳婦,便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見丈夫容忍,余小晴的膽子大起來,同村外村的男人都敢招惹,其中就包括已婚男辛某。辛某做生意,條件不錯,余小晴就看準這點,給他買東西噓寒問暖,引得辛某感動,他甚至覺得余小晴對自己比妻子還好,沒能抵住誘惑,兩人悄悄來往4年之久。

有句話叫「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來往時間長了,辛某發現余小晴不是一般的花,居然同時和多個男人有私情,他十分惱怒,要求余小晴跟其他人斷掉,余小晴向來有自己的主意,哪肯聽他的,辛某無可奈何。

2007年6月,辛某的妻子發現丈夫外遇,大鬧一番,辛某心虛便有意疏遠余小晴,余怎麼可能放過給自己花錢最多的男人,依然糾纏,以各種理由要辛某給錢,否則就去他家鬧,這種行為涉嫌敲詐勒索,偏偏辛某因為怕離婚讓余小晴拿捏住,只好瞞著妻子繼續給情人錢。

每次給錢,余小晴還是會與他溫存親密的,但這種平衡很快被打破,因為辛某的錢被妻子看住,沒法時時滿足情人。案發前,余小晴又打電話給他要求給1000元買摩托,辛某拒絕後被余小晴威脅了,殺心頓起。

2007年8月16日晚,辛某帶上把刀摸到余小晴家假裝來送錢,親熱完畢後卻亮出了刀將她殺死,余小晴的兒子被吵醒哭起來,辛某慌亂下也朝孩子下毒手,被恨意沖昏頭腦,他一不做二不休又殺死余小晴的女兒,隨後逃走,直至落網。

辛某與余小晴之間存在情感和經濟糾葛,余小晴數次威脅他,存在一定過錯,但余小晴的兒女和辛某毫無恩怨,辛某恨屋及烏,對無辜幼童下手,情節特別惡劣,後果極其嚴重,非法剝奪三人生命,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辛某到案後雖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但考慮到本案性質嚴重性,不足以從輕處罰,經法院審理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余小晴吃過縱情任性的虧,不吸取教訓,仍然我行我素,私情泛濫,終致殺身之禍;人的行為應當有節制,否則等同於自掘墳墓。

(《案件:江西一風流女子赤身裸體慘死在家中,婆婆:她有7個男人》一文圖片源自於網絡,僅配合敘事,勿對號入座;尊重原創,拒絕抄襲、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