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一村婦拾到原鑽,賣27萬後卻被法院沒收,後來怎麼樣了?

2022-08-29   小花的生活

原標題:上世紀一村婦拾到原鑽,賣27萬後卻被法院沒收,後來怎麼樣了?

引言

先秦《荀子·勸學》曾有云:「玉在山而草木潤,淵生珠而崖不枯。」從古至今,玉石常被用來比喻人的品格,君子比德如玉,更以佩戴美玉為潮流。由此可見,玉石在古代的地位非常高,但如今比玉石更為珍貴的鑽石,地位卻不如玉石,而且歷史少有記載。若說鑽石何時地位抬高?應該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

1939年全球經濟低迷,當時鑽石大鱷戴比爾斯掌控了行業內90%的鑽石供應。但為「破冰」經濟低迷局勢,推動鑽石在市場的占比,打響鑽石的名號,他想出一個經典台詞:「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而鑽石也正是憑藉這一句廣告詞,擊中了全世界萬千女性的少女心,而中國也逐步接受鑽石文化,在短短几十年間,中國婚禮習俗由佩戴黃金等首飾變為佩戴鑽石,而鑽石也趁著這一股風氣,價值突飛猛漲。

鑽石照片

01

放眼如今社會,一克拉鑽石也至少幾萬塊。但在1994年,一位山東農婦,竟在自家田地里意外挖出一顆34克拉的鑽石,隨後她便以27萬賣掉,正當她沉浸在喜悅當中時,卻被告上了法庭,她究竟所犯何事呢?她所賣掉的鑽石最終又會歸屬於誰呢?勿急,且聽筆者慢慢道來。

在1994年4月,家住山東省小塘村的37歲的魏元紅,一天照往常一樣去自家田地里耕耘勞作。但突然之間,她意外在田地里翻出一塊石頭,此石頭的顏色呈現茶色,大小均勻,非常好看,便隨手將其放入自己的口袋,帶回家中。

山東農村照片

02

讓她回到家中之後,便於其丈夫陳懷明對這塊茶色石頭仔細研究了一番,有點見識的陳懷明覺得此時可能是塊鑽石,於是陳懷明在第二天便將這塊石頭帶進城裡,尋找專家鑑定。專家鑑定為鑽石後,夫妻二人十分開心,因為這不僅是一塊鑽石,還足足有34克拉,簡直是天降巨財。

這個喜訊頓時在當地迅速傳開,有些零散的鑽石販子聽聞此訊後,即刻找到夫妻二人,希望能購得此鑽石,但魏元紅與其丈夫思考一番後,覺得還是小心謹慎些為好,拒絕了鑽石販子的要求,而是選擇比較有保障的國產老品牌——701金剛石工具廠。

茶色鑽石照片

夫妻二人當時覺得不僅要將鑽石賣掉,還希望鑽石被賣掉以後能物有所值,物有所用,將其賣給國產老品牌,也算是為國做出一小份貢獻。最終經雙方協商後,夫妻二人與701工具廠以27萬元的價格成交,當時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雙方均獲得令人滿意的結果。

03

可天有不測風雲,將鑽石賣掉沒多久的魏元紅並收到了來自法院的傳票。原來是丈夫陳懷明的叔叔見財起意,瞞著夫妻二人,私下裡獨自收受了另一家803大亞公司的定金,但將鑽石賣給701公司後並未將803大亞公司的定金返還回去,所以803大亞公司以「違約」的名號將夫妻二人告上法庭。而剛剛購得鑽石的701工廠也被無辜牽扯進來,701工廠的廠長也被拘留,除此之外,陳懷民夫妻二人剛得到的27萬被法院凍結,作為一切起因的鑽石也直接予以沒收。

庭審現場

1994年的6月,當地的縣政府也隨即加入了這場官司。大家都有自己心裡的想法,各執己見。803大亞公司希望陳懷明將鑽石賣給他們,不僅如此,陳懷明還需支付他們違約金;可陳懷明卻說,那定金是803公司硬塞給叔叔的,並且他們夫妻二人並不知情;而701工廠則說自己和魏元紅夫妻的交易屬於自願合法的;縣政府說雖然鑽石是由魏元紅所挖得,但鑽石畢竟屬於天然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挖到後理應立即上交給國家,而不是私下交易,要求對私下交易的魏元紅夫妻二人及701廠長進行處罰。

不久之後,判決的結果則為:鑽石上交國家,所得到的定金返還給803大亞公司,與701工廠交易的27萬元也即刻歸還,而6000餘元的訴訟費則由陳懷明夫妻二人、701工廠以及803大亞公司分別承擔。

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

陳懷明和701工廠的廠長對此判決結果極為不滿,同年7月向更高級別的臨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雖然最終結果並未由此而發生改變,但考慮到陳家的具體實際情況,加之魏元紅對發現挖掘鑽石有功,便獎勵夫妻二人3萬元;而對於當時對701工廠的廠長的拘留也做出道歉賠償,並進行相應澄清。至此,這件鑽石案件也終於落幕。

結語

或許有時的意外之財是驚喜,但有時的意外之財卻是驚嚇,對於陳懷明夫妻二人,雖獲得過鑽石,但也失去過,雖受到過懲罰,但也獲得應有的獎勵。此事不便於多加評判,但有一點的確重要,倘若意外挖得祖國財富之時,我們理應上交國家,而不是私下交易,正如《三國志·蜀書·先主傳》中所言: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參考資料:

《荀子·勸學》

《三國志·蜀書·先主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