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實踐中,對於合同的簽署,需要滿足一定的法定流程,即當事人之間協商一致的情況。那麼,附期限的合同什麼時候生效?
網友諮詢:
附期限的合同什麼時候生效
律師解答: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六十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律師補充:
民法典合同效力確認的訴訟時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的起算問題,應該以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的次日開始進行計算,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是約定不明確的,從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的次日開始計算。
合同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通過判決或者仲裁機構通過裁決進行確認,一方在起訴的時候合同效力並不是確定的,一方或者是雙方也無權進行自行確定。
所以當事人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主張權利,時效期間應該從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王迪律師簡介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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