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中考加分照顧!
福州市中招辦發布通知!
請各校通知
初三畢業年級軍人子女的法定監護人
於2023年3月25日前
到學校所在縣(市、區)人武部
進行登記
並向省軍區政治工作局
報送相關材料
福州市中招辦關於
軍人子女辦理中考加分照顧
審核登記的通知
榕中招〔2023〕2號
各縣(市)區教育局,高新區教衛局,省、市屬初中學校:
根據省軍區政治工作局、省教育廳《關於做好福建省軍人子女中高考優待對象申報工作的通知》(閩政聯〔2023〕1號)、《關於福建省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閩政聯〔2017〕1號),符合中考加分照顧政策的軍人子女可於近期辦理加分審核手續。享受中招政策性加分照顧的軍人子女如下:
1.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作戰部隊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顧。
2.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享受15分照顧。
3.烈士子女,享受20分照顧。
4.前款規定範圍之外的現役軍人子女,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照顧。
請各校通知初三畢業年級軍人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於2023年3月25日前到學校所在縣(市、區)人武部進行登記,並向省軍區政治工作局報送相關材料,具體要求以軍人所在部隊通知為準。
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子女和退出現役的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報需求,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把關匯總後報送同級省軍區系統政治工作部門。
優待名單、優待類別經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工作局覆核確認後,於中考前在軍人子女就讀學校範圍內組織公示。
福州市中招辦
2023年3月10日
來源:福州市教育局網站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cae16d5024ebf0ba698873a6ef4458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