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要永遠走在「嚴」的路上

2023-05-26     光明要聞

原標題: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要永遠走在「嚴」的路上

豐收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強姦、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共十六條,主要包括六個方面內容。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是堅持依法從嚴懲處,二是堅持罪責刑相適應,三是堅持特殊、優先保護。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花朵,一旦遭遇侵害特別是性侵害,不但會讓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巨大傷害,而且也會給受害者家庭帶來巨大的創傷。近年來,我國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法規,比如建立教職員工准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把品德不良的教職工擋在校門外。此外,在司法實踐中,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司法機關反覆強調「零容忍」,對犯罪人員嚴管嚴控,從嚴懲處。

此次發布的《解釋》對於保護未成年人、嚴懲相關犯罪也有重要意義。202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對相關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作出重要修改,對這些新修訂條款如何具體適用,也需要明確,否則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刑法的震懾效果。在此背景下,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制定的《解釋》對於準確理解、適用刑法新規,有重要指導和規範作用,效果值得期待。

《解釋》包括六方面內容:明確姦淫幼女適用較重從重處罰幅度的情形;明確強姦未成年女性和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認定標準;明確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的加重處罰情節;明確猥褻兒童罪加重處罰情節;明確一些特殊情形的法律適用標準;對強姦、猥褻未成年人案件中支持被害人醫療費的範圍予以明確。這對於進一步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加大懲處力度,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只有嚴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才能對未成年人形成更好保護,但如果法律法規對涉及嚴懲的情形、情節、標準等缺乏合理、明確的規定,那麼「嚴懲」就有可能變成「紙老虎」——刑法懲處條款看似嚴厲,實則「牙齒不全」,法律效果不免打折。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解釋》明確的相關內容,為刑法新規的實施安上了「牙齒」。

這既體現出最高法、最高檢高度重視《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實施,同時也表明了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的決心,回應了民意關切。正如最高法相關負責人所言,強姦、猥褻等性侵害犯罪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嚴重踐踏法律紅線和倫理底線,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社會反映強烈。唯有嚴格實施刑法,才能與此類犯罪後果和社會關切相契合。

《解釋》充分彰顯從嚴懲處強姦、猥褻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態度,這也意味著今後在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沒有「最嚴」只有「更嚴」。《解釋》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划下司法「紅線」,希望能夠有效預防和減少此類犯罪,以促進我國未成年人保護事業的全面健康發展。

由於在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部分犯罪行為隱蔽、取證難,加之有時受害人未能及時揭露犯罪行為,就給了某些犯罪分子逃避刑罰的機會。因此,只有完善相關規定,才能進一步嚴懲此類犯罪。懲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沒有最嚴只有更嚴,永遠走在「嚴」的路上。(北京青年報)

[ 責編:王宏澤]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caae12e596d39e77d367ae68e33bd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