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你們小區物業開始「整活」了嗎?
2023年最後一個月即將過去,又到了小區物業開始催繳物業費的時候,每年這時都會上演各種離譜劇情。
最近在網上經常會看到,自家小區的物業為了催收物業費,竟然直接給業主斷水斷電,像這種催繳方式堪稱傳統粗暴,物業方一般認為比較有效,殊不知也會讓有效兩方矛盾激化加深。
也有一些物業選擇潤物細無聲的暖心式催繳,用福利政策吸引業主儘快繳費;另外,還有一些物業會陰陽怪氣的綠茶式催繳,讓人反感。
其實,之所以會有人拖欠物業費,主要原因可能還是物業工作做的不到位,導致業主並未看到物業的價值。網上看到,這8種情況可以拒交物業管理費,不妨看看。
1,物業費的收取應該從業主收到收樓通知書之日算起,而不應該從購房合同寫明的交樓日期算起。如果開發商沒有通知業主收樓,因此延遲收樓的,業主可以拒絕繳納這段時間的物業費。
2,如果物業公司沒有和業主簽合同,業主可以拒繳物業費。
3,對於物業公司要求繳納供熱、中央空調等動力設備產生的能源費用不在業主繳納範圍內的,業主可以拒絕繳納。
4,如果物業服務質量過差,業主可以暫時拒繳,但需要有力的證據,並尋找實質解決辦法。
5,如果物業提供合同內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業主有權拒繳。
6,如果物業公司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業主對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繳。
7,如果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8,如果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的情況,業主可以拒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