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盜竊時被狗撕咬身亡,家屬起訴狗主人索賠66萬,廣州法院判了

2022-06-10     史家霸唱

原標題:男子盜竊時被狗撕咬身亡,家屬起訴狗主人索賠66萬,廣州法院判了

司法實踐中,狗咬人或者狗咬狗引發的糾紛十分常見。

狗作為人類的朋友,雖然以其忠誠得到多數人喜愛但還是具備一定攻擊性,所以一般城市養狗往往要求辦養犬證、上牌、打疫苗、拴繩、管理得當,遵守法規要求。若操作違法違規又捲入上述糾紛中,往往難以避免要擔責,廣州市花都區就有過這樣的一樁案例:

男子帶貴賓犬出門,貴賓犬被他人養的狗撲咬致死,男子將狗主人告上法庭,狗主人被判承擔70%責任,男子因攜狗出門未拴狗繩自負30%責任。

狗咬狗或許還不涉及刑事,但狗咬人,狗主人就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當然這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比如張三一直想殺李四,故意養了條烈性犬,趁李四迎面走來將烈性犬放出去撕咬對方,這時候狗就成了張三的作案工具,那如果是小偷入室盜竊,家中養了狗,狗咬死小偷,責任應該怎麼斷?

(本文人名均為化名,情節稍作潤色,部分圖片為網圖,配合敘事)

這天廣州的趙某忽然接到個電話,對方稱他家裡養的狼狗咬死人了:「你快回來看看吧!」

趙某嚇了一跳,趕緊回家,這才知道前因後果,原來被咬死的男子連某當晚本來想潛入他家別墅偷東西,誰知東西沒偷到,命卻丟了。

連某是一名慣偷,之前曾經因為盜竊受過兩次行政處罰、兩次刑事處罰,但他仍然不改「老本行」,這不當晚,連某見這戶人家房子很氣派但安靜無聲息,判斷裡面沒人,決定入戶盜竊,沒想到剛翻上牆頭,卻發現院子裡有兩條大狼狗,狼狗惡狠狠地盯著他狂吠,連某被嚇到了,趕緊溜走。

這狼狗本來就是養來看家護院的,對小偷叫也是行使職責,但連某顯然不甘心空手走,沒多久,他便帶著兩根有毒的肉骨頭回來了,將肉骨頭往院子裡一丟,半小時後,感覺狼狗應該被藥倒了,連某便翻牆入內,本來狼狗確實在藥物的作用下倒地了,但連某落地的響聲驚醒其中一條狗。

或許是感覺受到傷害,激發了狼狗的報復欲,狼狗爬起來撲向連某,另外一條狼狗也隨即撲來,連某這番沒能逃脫,被狗撕咬後慘叫,驚醒了附近的鄰居,雖然鄰居及時幫助並報了警求救,連某最終還是因為重傷失血救治無效死亡。

小偷意外被看家狗咬死了,狗主人當時並不在場,不存在指揮狼狗故意咬人等情況,主觀上既沒有故意也沒有過失,自然不能讓其承擔刑事責任,考慮到人道主義,趙某表示可以賠償連某的家屬4萬。

連某的家屬認為,連某有錯在先但罪不至死,狗主人沒將看家狗拴好,導致連某被瘋狂撕咬致死,存在明顯的過錯,應當承擔責任,於是索賠66萬,狗主人趙某表示,難以接受。

《民法典》第1245條、1246條分別規定了: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狗將小偷咬死了主人是否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呢?飼養動物致人損害是一種比較特殊的侵權類型,根據民法典第1125條,如果飼養人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在這個案件當中,小偷連某意圖翻牆入戶盜竊,發現裡面有看家狗後,用下了藥的骨頭意圖毒死狗再盜竊,自甘風險,對損害的發生有主觀的故意。

那麼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狗主人趙某可以不承擔責任或減輕責任,規定使用「可以不承擔」而非必然「不承擔責任」的說法,根據規定,不可抗力免責,意外事件阻卻犯罪不阻卻侵權,實踐中這一案件涉及的狗主人不負刑事責任,是否承擔相應侵權責任留給法官裁量。

小偷本身存在一定過錯,不應該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意圖盜竊甚至故意對狗下毒涉嫌故意毀損財物,兩條狼狗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為了保護主人財產抵抗入侵者對其發起攻擊,其受到傷害主要是自身行為導致的,如果事發的時候,作為狗主人的趙某在家卻沒有及時阻止,反而唆使狼狗撕咬,那其行為顯然與損害後果有必然的聯繫;

而趙某不在家,也無法預判小偷入戶被狼狗咬死的風險,無法及時進行控制,其飼養的犬只並非規定不允許的烈性犬,且由於在室內,並非外出必須拴繩,如果這種情況下要求主人承擔較多責任顯然不符合公眾價值觀,也加重了飼養人的責任。

因此最終法院判定連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行為承擔全部的責任,狗主人不存在過錯且無責,不需進行賠償,其基於人道主義的賠償可以私下達成,對於這部分法律並未禁止,出現這樣的結果顯然並不是任何一方希望看到的,這類特殊侵權個例的裁量要考慮到危害行為與危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各方過錯,符合一般公眾的價值觀,拒絕「和稀泥」。

(涉及隱私,當事人為化名;部分圖片為網圖,配合敘事。溫馨提醒: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acabb0d6399bd413c9471f4d4339ca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