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太原市人民政府
8月30日,太原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收回平陽路西一巷棚戶區改造項目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通告」。通告稱,為實施太原市城市規劃,經太原市人民政府並政收〔2023〕28號文件批准,決定收回101.22畝國有土地使用權。
通告稱,決定收回的土地位於小店區濱河東路以東、平陽路西一巷以北、林業局辦公樓以南、南內環南三巷以西。決定收回的土地共有67476.58平方米(101.22畝),其中經太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確定的「太原市儲備項目用地」國有空地 4237.34平方米(6.36畝)。
通知要求,望上述單位及住戶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帶有關土地手續到太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手續;逾期未辦理的將予以註銷。
涉及的單位及住戶如有異議,可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聯繫電話:0351-358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