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木興/圖
個人破產制度要來了,老賴將可一鍵「重啟人生」? 沒那麼簡單!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將分步推進建立自然人破產制度,逐步推進建立自然人符合條件的消費負債可依法合理免責,最終建立全面的個人破產制度」。目前,我國僅有企業破產法,一旦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可以使「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有重新再來的機會,同時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可以得到保護。但是也有專家指出,目前中國國情較為複雜,與個人破產制度緊密相關的個人財產報告制度、信用體系等尚不健全,相關配套的制度和體系仍需要在探索的過程中不斷完善。
新快報記者 許莉芸
個人破產不是「免費的午餐」
「目前中國還僅有企業破產法,其它國家和地區普遍都建立了個人破產制度。」資深信用卡行業研究人士董崢表示,這也意味著,如果企業資不抵債,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而個人若是負債纍纍無法償還,卻不能通過「破產」的方式,暫時擺脫債務困難,以期待「東山再起」的機會,這也是部分債務人成為「老賴」的原因之一。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徐進偉對新快報記者表示,個人破產制度的建立,可以起到平衡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債權債務關係的作用。對債務人來說,若經法院依法宣告破產,債務人可以實現一定程度的債務豁免,便有可能重新振作或者重新生產經營以渡過難關;對債權人來說,通過對債務人破產宣告,就可以合理處理債務人的有限資產,從而使債權獲得一定程度的實現。
對於個人破產制度的通俗理解,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認為,當債務人還不起債的時候,怎麼解決他的債務清償問題,怎麼讓債務清償更公平,怎麼使債務人在破產以後保障他的生存權,保障他的正常生活,這是個人破產制度要達到的一個基本目的,「比如ofo的創始人戴威,這對他來說,就是個東山再起的機會」。
當然,個人申請破產豁免債務也是有條件的。「除了你的基本生活費用和基本的生活保障,所有的錢都應該屬於債權人,也不是說馬上就給你豁免,像一些國家和地區要經過良好行為考察期,比如美國要七年,這個期間你還要不斷地還債,也要考察你是不是具有恢覆信用的條件。」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指出。
目前,業內人士一致認為,中國個人破產制度將參考國外或者是中國香港地區。如中國香港《破產條例》規定,破產人除了保留必要的日常生活開支外,其他全部收入均應交給受託人用於償還債務;在日常生活中,不得有任何高消費行為,在信貸消費超過100港元時,應告知其為破產人的身份;破產人最長在其所有的房屋內繼續居住12個月,期滿後必須將房屋騰退、交付給受託人,由受託人將其變現償還債務。
此外,個人申請破產也是個人信用修復的過程,除了有五年、七年不等考察期外,長期來看對個人信用記錄仍有影響。如美國規定破產記錄會在破產人的信用記錄上保持至少10年,此期間破產人不能使用信用卡,不能從銀行獲得貸款,禁止任何高消費。
個人破產制度體系建設任重道遠
關於個人破產制度建設的推進,有消息稱有望今年下半年迎來試點。不過,雖然建立個人破產制度是大勢所趨,但與之相關的法律制度體系仍相當不完善,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其全面推出將會經歷一個漫長的歷程。
尤其是中國國情較為複雜,與個人破產制度緊密相關的個人財產報告制度、信用體系尚不健全。「信用體系建設、個人破產相關的社會保障問題怎樣細化,理念上能不能為大眾所接受,會不會出現逃債問題,涉及到立法、執行以及相關制度的完善等方面,這些內容基本完善了,全面的個人破產制度才能深入推進。」王欣新表示。
徐進偉也表示,實現個人破產制度的建立還需要完善配套的法律制度作為支撐,諸如公司法、物權法、勞動合同法等實體法以及民事訴訟法等程序法等等。此外,還存在破產人隱匿、轉移財產等行為如何確認證明,是否會牽涉到婚姻法、以他人名義代持資產如何界定、惡意逃廢債與誠實債務人如何界定等等一系列問題,這都需要在漫長的制度探索過程中不斷完善。
對於普通市民而言,也還需要一個接受適應的過程。著名經濟學家馬光遠就表示,「現在社會輿論談到個人破產制度,都下意識地問是不是意味著將有很多『逃廢債』,這說明社會心理接受的成熟度不夠,了解個人破產不是『免費的午餐』,對於信用成本較低的社會來講需要有一個大眾接受的過程。」
從具體落地路徑來看,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表示,試點成熟後,可能會有兩種方案,一種方案是在試點成功後,單獨制定一部個人破產法或者個人破產條例,「如果是個人破產法就是由人大制定,如果是個人破產條例就是由國務院來制定行政法規,兩者無論是哪一個可能從立法程序上來講都會比較長。」
但是,對此徐進偉卻很樂觀,他表示,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就發布了《關於深化人民法院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即《人民法院第五個五年改革綱要(2019—2023)》)正式提出了「研究推動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即建立個人破產法律制度已經提上了議事議程。
「還有一種方案進程會快些,」趙占領表示,目前我國現行的破產法只是針對企業破產,而《企業破產法》的修訂已經納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有可能把個人破產納入到企業破產法裡邊修改的過程中,這樣《企業破產法》的主體適用範圍可能會擴大,包括自然人破產和其他主體破產,這種方案會更快。
敲黑板
1
個人破產制度是啥?
個人破產就是指借款人,在沒有任何能力按時還錢,不能清償其到期債務時,向法院申請破產,並按照法定流程進行債務豁免的過程。
2
為什麼要建立個人破產制度?
隨著經濟發展速度加快,以及個人信貸消費比例增高,個人還不起債的情況越來越多。此前,由於躲避債務、非法催債等行為產生了一些問題,推進個人破產制度對債權債務雙方都是一種保護。
3
什麼人可以申請個人破產?
從已經實行個人破產制度的國家和地區來看,大部分以經濟狀況作為申請破產的條件。如在中國香港地區,需要提交說明書,使法院相信你已經沒有能力償還債務了。因資產原因導致欠債的、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是個人破產制度首要保護的對象。
4
破產了,債就不用還了?
多數國家都在個人破產後設定了3到7年的監管期,在這一期間,所有的收入都要接受破產管理人的嚴格監管,大部分要交予法院指定的委託人用於償還之前的債務,只有規定的少部分可以自己使用和消費,以保持最低的生活水平。
5
個人破產是利好「老賴」嗎?
作為失信人,無論是消費、出行都會受到限制,而個人破產更是如此,不僅生活、消費受到極大限制,個人信譽也將遭受重創,甚至連職業也會受限。在破產期間內,破產清算機構會嚴格監控債務人財產情況,所有財產都將報備,破產人只能保持最低生活標準。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a93bPGwB8g2yegNDoY4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