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垣法院:以法之名,用「莘情」守護「少年的你」

2024-10-15     河南日報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王綠揚

「當你看到這封信時,或許很驚訝,為什麼法官會給我寫信呢?如果單論案件辦理的話,我們之間的關係已經結束,但關於你的成長、你的未來,我放心不下、心懷牽掛......」這是長垣法院法官寫給未成年被告人信中的一段話,也是法官對未成年被告人成長的殷殷期望。

近日,長垣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盜竊犯罪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小明夥同幾名朋友,共謀在長垣市某小區實施盜竊。案發後,被告人小明家屬退賠了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在案件開庭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小明認罪悔罪,多次留下懺悔的眼淚,表示深刻吸取教訓,堅決痛改前非。看著被告人小明稚嫩的面龐,承辦法官的心情是沉重的,也帶著深深的惋惜。

案件宣判後,承辦法官對被告人小明的幫教並未停止,為了鼓勵被告人小明重拾生活的信心,承辦法官給被告人小明書寫了上述信件並交給被告人小明。被告人小明給承辦法官的回信中寫道:「謝謝劉法官對我的鼓勵,讓我重拾自信,以後不管是面對生活還是工作,我都會自強自立,陽光終會落在我的身上!」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他們的監護人或多或少對孩子走上犯罪道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本案中,承辦法官除了向被告人小明送上了溫情的書信,同時針對被告人小明的監護人監護不到位的情況,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的相關規定,向小明的監護人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教育和引導孩子愛黨愛國、遵紀守法、立德成才,培養孩子家國情懷、品德意識、健康情趣、良好習慣,引領孩子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小明父親認真閱讀並簽下《家庭教育責任承諾書》,表示自己認識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今後會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重視家庭教育與孩子的品德培養,關注孩子身心健康,用正確的思想、方法、行為教導孩子,為孩子成長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

近年來,長垣法院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寓教於審、懲教結合」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方式,積極開展庭前、庭中和判後教育感化工作,對涉罪未成年人既做到了依法懲戒,更做到了幫扶幫助,實現轉化挽救目的,促使涉罪未成年人重拾信心,回歸社會。該院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長垣法院會繼續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以審判為中心,以法治宣教、融合治理為延伸,不斷加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司法保護工作,以法之名,守護一方少年。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a62757ee3087a3a6fa9cc160ff9363a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