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厚街蓋自建房或安居房的注意了
2019年12月31日,東莞發布了
《關於進一步規範農民住房建設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
自《通知》印發之日起
全市暫停以農民宅基地個人
或聯戶建設農民安居房的審批工作
該《通知》具體說了哪些內容?
小編給大家劃重點來了
重點內容
暫停農民安居房審批
1、《通知》印發之日前已經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批准建設的在建農民安居房,准予按原批准內容繼續實施建設;
2、已批未建的農民安居房,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重新核定後方可實施建設。
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已批在建及未建的農民安居房項目清單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由該局牽頭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備案。
嚴厲打擊農民安居房違建行為
《通知》印發之日起,沒有經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批准同意的農民安居房,一律按現狀停工,經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批准後方可動工建設。
對村(居)民未經合規批准以及超出批准範圍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由鎮(街道)相關部門責令自行拆除、整改;未按要求自行拆除、整改的,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對違法建設部分進行快速拆除。
強化鎮街屬地管理主體責任
東莞將進一步強化鎮街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同時建立健全舉報監督激勵機制,鼓勵社區和公眾對農民安居房的規劃、建設和管理進行監督,實行公眾有獎舉報。
此外,目前東莞已完成農村宅基地和房屋現狀調查,形成全覆蓋、高精度的三維航拍地圖,將定期更新並比對變化圖斑,作為農民安居房建設管理和追責問責的依據。
農民安居房建設管理工作納入鎮(街道)領導班子年度工作考核範圍,對新增違建監管和查處不力的鎮(街道)予以通報,對鎮(街道)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予以嚴肅問責。
通知原文如下
(上下滑動查看)
違規蓋房,很可能被拆!
小夥伴們
趕緊告訴你身邊的人!
來源:東莞陽光網
執行編輯:許鑄
責任編輯:朱穆
版式:林二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