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G1523甬莞高速(沿海高速)發生一起貨車自燃事故。幸虧發現和處理及時,此次事故僅造成部分貨物損失,預計約3萬元左右。
當天上午10時52分,李師傅駕駛剛買的輕型普通貨車從三門載著一車摩托車輪轂開往路橋送貨。車輛行駛至溫向145+600時,李師傅從後視鏡看到車後捆綁貨物的繩子掉了,靠邊停車檢查時發現車上貨物起火。作為老司機的李師傅在車後方放置三角牌,但是想打12122卻還是因為過度驚慌,完全記不起號碼,只能打110幫忙轉接。車是前一天買的新車,李師傅打電話詢問賣車老闆車上的滅火器在哪裡,根據老闆的描述卻怎麼也找不到滅火器,能做的只有先把還未起火的後方貨物搬下車。眼看火勢蔓延,涉及的貨物越來越多,恰好此刻高速交警五大隊民警繆華軍巡邏到此,繆警官迅速通知消防人員到場,指揮輔警做好後方預警,同時拿出滅火器幫助滅火。此時風大火大,光靠滅火器滅火是不可能了,繆警官只能先幫助李師傅一起把後方貨物搬下車,儘可能減少損失。消防員趕到十分鐘後,大火被成功撲滅。因施救及時,幫車主挽回了十幾萬損失。目前,起火原因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高速交警提醒:五一期間氣溫逐漸升高,高溫極易引發的車輛起火事故,出行前請及時檢查車輛線路、輪胎等容易起火部位,常備滅火器材。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時,請牢記「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
通訊員 | 陶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