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入緊要關頭。在此期間,江蘇蘇州法院堅持疫情防控和審判工作兩手抓、兩手硬,最堅決的態度、最果斷的行動、最嚴格的紀律,確保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2020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三年為期目標實現之年,蘇州法院通過繼續整合調動審判資源,聚力攻堅大要案件,全力應對涉黑涉惡案件審判高峰期,彰顯了對黑惡勢力保持高壓態勢的堅強決心,嚴格落實中央和上級有關疫情防控和掃黑除惡的各項決策精神,推動全市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不斷邁上新台階。
稱霸一方 主犯獲刑25年
「徐天興等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3月5日,蘇州中院刑一庭庭長、審判長賈贇對一起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17督導組重點關注的案件通過六地遠程視頻連線、網際網路直播的方式進行了二審公開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以來,被告人徐天興在蘇州市吳中區胥口鎮、木瀆鎮等地,以開設賭場、經營果園等方式逐漸積累經濟實力,不斷糾集人員,擴大影響,逐漸形成以徐天興為組織、領導者,骨幹成員固定,內部分工明確的犯罪組織。
該組織以天池灣果園為據點,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實施開設賭場、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毀壞財物、破壞生產經營等違法犯罪活動共計80餘起,還非法持有槍枝3支和大量管制刀具。
蘇州市吳中區法院在一審中判決認定,被告人徐天興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與其他犯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成員分別判處十三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蘇州中院二審期間綜合全案事實情節,頂格判處組織者、領導者徐天興有期徒刑25年,彰顯了司法機關打擊黑惡勢力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本案開庭時,還特別組織當地農村基層幹部群眾旁聽庭審,有效發揮了刑事審判的教育引導作用,為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特徵明顯 一批案件入選典型
據主審法官介紹,徐天興案還體現了三個典型特徵,對農村基層治理秩序造成重要影響;犯罪手段「硬暴力」與「軟暴力」相互交織;違法犯罪行為嚴重違背公序良俗,黑惡特徵體現明顯。
據介紹,該犯罪組織發跡於農村,通過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吳中區藏書鎮一帶稱霸一方,對藏書地區地下賭博行業形成壟斷,對天池村建設工程領域造成重大不良影響。令人觸目的是,該組織還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盜掘丟棄他人骨灰,至他人婚禮宴席鬥毆滋事,欺壓、殘害群眾,致使多人在自身合法利益遭受不法侵害後,不敢通過正當途徑舉報、控告。
3月5日當天,蘇州中院還公布了第二批掃黑除惡典型案例。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惡犯罪案件113件,一審審結101件。其中,審判黑社會性質組織4個,審結案件7件,判處犯罪分子47人;審判惡勢力犯罪集團42個,審結案件72件,判處犯罪分子361人;審判惡勢力團伙22個,審結案件22件,判處犯罪分子89人。
其中,先期審結的龔品文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被全國掃黑辦評為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法律政策文件適用指導案例。審結的張如江等惡勢力犯罪集團「套路貸」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案,入選全國法院保護未成年人權益十大優秀案例和全省法院「套路貸」典型案例。
智慧法院 疫情期間不掉線
記者了解到,依託蘇州智慧法院建設成果,蘇州法院搭建雲審判信息平台,努力克服疫情影響。組織部署通過審判法庭與看守所、檢察院、辯護人多地遠程連線、音視頻交互傳輸和網際網路實時直播方式對重大黑惡案件進行公開宣判,在最大限度避免人員聚集,保障被告人、辯護人依法享有各項訴訟權益的前提下,有力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分子,營造專項鬥爭宣傳氛圍,保持法院掃黑除惡工作的連續性。
徐天興等1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案妥善高效審結,體現了蘇州法院在防疫期間積極履職、主動作為的工作態度。「中院專門合議庭在春節後工作首日即對重大涉黑案件組織評議討論,時協調開展補查補證工作。」蘇州中級法院刑一庭副庭長李秀康說。
為了堅決避免個別人員在疫情期間出現等一等、拖一拖的厭戰情緒和鬆勁心態,蘇州中院還出台《關於強化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刑事審判工作的意見》,明確了疫情期間做好掃黑除惡等刑事審判工作的目標要求和方法路徑。還要求無論涉案黑惡勢力犯罪分子是否上訴,均堅持逐一提訊,深挖其他涉黑惡犯罪線索和「保護傘」線索,持續抓好打財斷血、破網毀傘各項工作。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