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9年婁底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註冊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

2019-10-15     婁底在看

為保證2019年我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工作依法有序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

(一)申請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為人師表,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包括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統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應在婁底市行政區域內。

3.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於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將符合認定條件的港澳台人員納入了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受理範圍,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4. 已受聘於我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准舉辦的特殊教育學校盲聾啞學生教學輔導工作崗位人員或特殊教育專業畢業人員,具備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核定的殘疾種類為視力殘疾、聽力殘疾(含聽力合併言語殘疾)、言語殘疾之一,可以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5.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應屆畢業生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作出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前應取得畢業證書。

6.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應當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獲得合格證書,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

7.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小學全科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請普通話教師資格和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8.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當年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其中申請高中、中職教師資格的,體格檢查的定點醫院為婁底市疾控中心,地點:婁底市婁星區新星南路1179號,聯繫人:李小雲醫生,聯繫電話:0738-8313972)體檢合格。

(二)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2.戶口簿或居住證(僅限於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2張1寸免冠證件照;應屆畢業生提交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認定系統驗證通過的則無須提交)。

3.學歷證書原件。港澳台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國內高等學校畢業生,不能提供學歷證書原件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認定系統無法驗證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的,需要現場審查驗證取得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5.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當年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6.《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教師資格網報系統介面下載列印,本人簽名拍照後,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格式要求上傳)。

7.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只能申請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且須提交就讀學校培養師範生的資質證明、畢業生名冊、入學錄取名冊及相應學歷層次的師範教育專業課程和教育實習成績複印件。否則,需要參加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8.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須提交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頒發的相應教師資格種類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網上自行下載列印,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

(三)申請認定程序

1.網上申報

(1)申請人須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app.jszg.edu.cn,以下簡稱網報系統),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

(2)申請人網上申報應根據擬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確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其中申請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申請人戶籍或居住地(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教育局,申請高中(中專)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申請人戶籍或居住地(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所在市州教育局;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獲得了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權限的省直管縣,其教育行政部門可以直接認定以上三類教師資格。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可在內地(大陸)居住所在地向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內地(大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向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3)申請人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相應學歷要求,確定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確定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專業相同,各級各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教師資格申請人須按照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的原則確定任教學科。

(4)申請人應根據網報系統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並上傳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電子照片(規格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內,與粘貼在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

(5)網上申報的時間為:

春季批次 4月15日- 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0日。

2.現場確認

申請人或相關學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申請材料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申請高中(中專)教師資格的現場確認時間為5月6日-5月9日(春季批次),現場確認地點:婁底市政務中心二樓市教育局窗口;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應屆畢業生申請高中(中專)教師資格的現場確認地點為湖南人文科技學院考試中心,確認時間為5月13日—15日。

申請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含新化縣戶籍人員申請高中、中專教師資格)的現場確認時間由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自行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3.專家審查

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當成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並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4.頒發證書

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應告知申請人不予認定的原因。

證書領取時間請查閱各認定機構網站發布的通知。

二、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於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8〕231號)及《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關於同意湖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一年兩考的請示》(教師司函〔2019〕15號)的要求,從2019年起,我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將實行一年兩考,即:從2019年上半年考試的面試開始與教育部同步。

(一)時間:

上半年面試報名時間:2019年4月16-19日,考試時間:2019年5月18-19日;

下半年筆試報名時間:2019年9月3-6日,考試時間:2019年11月2日;

下半年面試報名時間:2019月12月10-13日,考試時間:2020年1月4-5日。

(二)筆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面試報名時筆試成績在有效期內,即可參加當次的面試。

三、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

(一)註冊範圍

2019年我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的範圍為:

1.全市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准舉辦的公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尚未註冊的在編在崗教師。

2.在各級教科研部門、少年宮、電化教育等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已評聘或待評聘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職稱尚未註冊的在編在崗人員。

3.受聘於經教育行政部門核准舉辦的民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且聘期為一年以上的在崗教師。

4.以前註冊結論為暫緩註冊,現符合湘教發〔2015〕39號文件消除暫緩註冊的條件已達到首次註冊合格條件的人員,可再次申請註冊。

5.首次註冊期滿人員

中小學定期註冊範圍內的教師,身份轉換為港澳台居民後,如果仍屬於註冊範圍,則繼續執行定期註冊相關政策。

(二)註冊進度安排

2019年我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工作分為《教師資格證書》核查和定期註冊兩個階段。

工作時間為:9月-12月,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聯繫電話

婁底市教育局教育考試院:0738-8314069(筆試)

婁底市教育局教師工作科:0738-8312701(面試、認定、註冊)。

附件:1.湖南省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髮申請表

2.湖南省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更正備案表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婁底市教師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4月2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UpQE0W0BMH2_cNUgbXf4.html